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怎么弄,要提前多少天

职工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www.szzfgjj.com,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点击进入“提取业务办理预约”。 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注意事项: 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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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每个职工在工作的时候,单位给购买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目的主要就是用于职工购买房子的时候,可以提取出来使用。那么,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提取时间要求是什么?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1、你可以先在网上进行预约,通过公积金网站或者微信预约,然后在网上下载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书。


2、要如实填写申请表,并且要送到原来的单位盖公章。


3、准备个人的身份证件,还有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房子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工资卡。


4、把所有的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之后给你答复,把公积金的余额转到你联名的银行卡中之后,你就可以提取出来了。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你之前已经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在进行第2次提取的时候,只需要提供公积金支取的记录单,还有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的材料就不需要提交了,就能够办理提取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


1、如果你是一次性提取,用于购买家庭住房,每年只可以提取一次。


2、如果你采用的是贷款或者分期付款的方式,每个季度可以提取一次。


3、如果你提取出来是用于租房子,那么房租超过工资收入规定的比例,每年的3月或者4月才可以提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自家的住房或者家里的房子需要大修、翻建、自建,这种情况之下就可以提取。


2、用来偿还房贷的本息。


3、如果租的房子已经超出了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也可以提取。


4、有些人离休、退休或者想要出国,也有些人丧失了劳动能力,与原来的单位终止了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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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1、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3、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6、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7、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8、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扩展资料:

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办理流程:

1、委托人凭所需材料,按具体业务要求到我管理中心相应的网点办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签订《约定提取协议》,约定具体划转月。

2、我管理中心按《约定提取协议》约定的时间定期将委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入其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直至委托终止。

(二)具体要求:

1.委托人已婚,且夫妻双方均在我管理中心城区营业部缴存或委托人配偶在县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夫妻同时到场申请办理约定提取委托;

2.委托人已婚,如配偶不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在其他管理中心缴存的,申请人单独办理约定提取委托;

3.委托人已婚,如配偶在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缴存的,暂时不受理该笔贷款的约定提取申请,按正常提取方式在柜面办理。

(三)所需材料:

1、委托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委托人已婚且夫妻双方同时办理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一)委托人工作单位、婚姻状况、联系方式、联名卡等发生变化时,应在划转日前一个月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填写《约定提取变更表》)。

(二)委托人提出终止协议的,应至少在划转日前一个月向管理中心提出终止申请(填写《终止约定提取申请》)。

(三)约定提取协议终止前,委托人及配偶不能在服务网点柜台办理还贷提取和销户提取业务。

参考资料: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所需身份证明材料的通知》

南宁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材料和提取额度如下:基本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缴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材料和提取额度如下:
一、提取材料
1、基本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3)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或其他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3、与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装修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4、如房屋所有权证上表明为单独所有或无配偶名字的,配偶申请提取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夫妻双方就此签订的知晓协议(夫妻需在服务网点面签)。
二、受理时限:装修合同签订之后。
三、提取额度:
1、提取额度以装修合同或装修预算书的装修价款核定;装修合同或预算书的装修价款高于建筑面积700元/m2计算的价款的,按700元/m2计算(具体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上记载的为准);
2、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提取的总额不超过15万元;
3、装修提取仅限缴存人(及配偶)和产权共有人(及配偶)提取,缴存人装修提取余额不足的,不能申请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来补足差额。
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