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易发布百事通为你解答 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已组建家庭(含单亲家庭或单身35周岁以上的单身家庭,结婚证、离婚证登记时间要满1周年); 市区常住户口是指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户口; 5年以上户口是指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按户口簿登记的迁入日计算。 申请家庭是指夫妇双方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年满35周岁的单身家庭。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确定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且家庭总资产在30万元以下; 家庭收入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工资、年薪、奖金(不包括公积金、保险等)所得;生产、经营、投资、承包、承租所得;劳务报酬

工资5000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不行,年收入超过申请标准,够申请限价房的标准,建议申请限价房,限价房虽然比经适房贵1000到2000元,但位置相对较好和卖方限制条件少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申请条件第四条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申请人为农业户口的,应是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家庭;单身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北京市限价房申请标准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3人及以下 8.8

关于经济适用房的问题

1、不可以。 2、《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现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低于2300元人民币;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集体户口不属于当地城镇户口,所以不符合申报条件。

请问我的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或者其他建议?)谢谢!

申请人条件: 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可作为单人户申请。 家庭上年人均收入: 低于3万元,并且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即单人户上年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上年总收入不超过9万元; 家庭住房面积: 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认定住房面积时,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5.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法律条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