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怎么补办

补办房产证的方式如下:
1、携带身份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遗失登记;
2、经过查档,房产档案局出具产权证明;
3、登报申明遗失的房产证作废;
4、携带申请书、遗失公告等材料补办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如下:
1、《商品房预售合同》;
2、面积补差协议,现房的话,无此协议;
3、联机备案表原件,现房的话,无联机备案表;
4、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
5、婚姻证明;
6、契税完税证明;
7、专项维修资金收据;
8、户口本复印件。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房产证丢失补办程序如下: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

2、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卜脊提交遗失补证书面申请;

3、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4、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5、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6、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六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7、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者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遗失房产证对当事人有非常大的影响:拾到房产证的人可将其作为抵押,虽然抵押需要房主身份证和房产证,但是不少投机者会用假身份证混淆视线,工作人员很难辨别无误;有人将房产证用于民间借贷,同样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房产证掉了怎么补办需要什么

申请挂失补办。

办理程序: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扩展资料

提交文件: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证书;

2、补证书面申请;

3、声明原房产证作废的报纸;

4、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一式两份(登记部门提供,申请人确认);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必要材料。

合同补办: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合同生效,但产权获得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未经登记的,只能主张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房产证丢了怎么补

房产证丢失的补办过程如下: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遗失启示;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8、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补办房产证需要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薄;
2、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或总证复印件;
3、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原件;
4、经确认后的房屋测绘报告的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的原件。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房产证丢失后补办的流程如下:
1、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交遗失补办书面申请,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登报声明满30日没有异议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5、十日后领取新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六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