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结婚后应该还房贷吗?

房子如果是登记在您老公名下,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内共同还贷及其对应增值部分属于您的权益,即使不加名,万一以后婚姻出现问题面临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的。而且如果您和您老公没有签订婚内财产约定,无论是谁还,那都是夫妻共同还贷,无论是谁赚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有贷款的房子需要贷款行同意才能加名,实务中贷款行一般都不同意,只有贷款还完才能加名。最后,如果真的希望加名,您老公也同意的话,可以签订婚内财产约定,约定这个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这个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另外,还是要补充一点,婚姻不是买卖,不要因为还贷这个小问题影响夫妻感情,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夫妻买房,房产证没有我的名字,却要我的银行卡还款,有问题吗?

没问题啊,虽然房产证没你名字不代表这房子没你分啊,婚后买的那就是共同财产写不写你名字照样有你一半,用你们两口子谁的银行卡还款有关系么?都叫共同财产。

结婚了房产证上没有老婆的名字房产有她的份吗?

法律分析:1.如果这是婚前购置的房产且婚后没有还贷,则属于丈夫个人财产,妻子不能要求分割。

2.如果这是婚后购置的房产,虽然登记在丈夫一人的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婚后男方一人还的房贷,房产证上也没加女方名字,现离婚阶段,房子女方有份吗?

这个房子,女方有份。而且很可能是,男方和女方一人一半的份额。

婚前男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另外,还贷期间,虽然是男方支付的还贷款,但是婚内男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男方支付的还贷款,有女方的一半。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老公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我们同共还贷,办理房产证时没有我的名字,

婚前买的贷款房,属于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共同部分,析产时你老公应支付给你,所还款项的一半,做为均分。(此套房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比如出售时,不需要你签字,就能卖掉) 婚后共同买的房子,产权虽然只写你的名字,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老公放弃产权,只你们之间存在赠与关系。就是,他把自己的权利赠与给你,从法律上讲,你们需要办理赠与手续,即公证,析产,上赠与税。(此套房产就算只写你的名字,也算双方财产,比如出售时,必须夫妻签字才行) 你们买房子的时候,算第2套房产,契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