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买房可以写别人的名字吗?

公积金贷款买房不能写别人的名字,只能写自己的,或者说是想用谁的公积金贷款就必须写这个人的名字,这一点和商业贷款也是一样的。如果想要给别人买房的话要么就是还完贷款以后过户给他,要么就是全款支付,帮人贷款是不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公积金账户已经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公民,且年龄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具备还贷能力。通常来说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月总收入的50%(对于已婚人士,就是夫妻双方的月收入之和);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通常指配偶)征信记录良好;
5、个人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不能超过2次,且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还清时,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一次;
6、需在购买合同登记后一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
7、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房价的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比例不能低于房价的3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证上可以写别人的名字吗

法律分析:
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是否写别人的名字需要经本人同意即可,但是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能证明自己购房,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贷款可以加别人名字吗

公积金贷款可以加别人名字。只能加配偶、子女、父母的名字。
公积金贷款加名字的流程: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需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2、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建房屋合同或协议、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市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2、签订借款合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3、办理住房抵押的要去办理房产抵押公证。届时,需要带好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复印件一式5份,办理公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有关手续;
4、借款人用房产抵押的办理完抵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届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委托建设银行房信部门按时把款打入自己的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房产证可以写对方的名字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买房不能写别人的名字,只能写自己的,或者说是想用谁的公积金贷款就必须写这个人的名字,这一点和商业贷款也是一样的。如果想要给别人买房的话要么就是还完贷款以后过户给他,要么就是全款支付,帮人贷款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户主写谁的名字吗

可以写双方的,也可以写一方的名字。公积金只关系到贷款的数量金额,而之后所购买的房产是可以填写自己的名字(或)夫妻双方的名字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

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