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户口怎么处理

结婚后户口,可以选择是否迁移户口。结婚后迁户口流程如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办完结婚证户口怎样迁移呢

结婚以后办理户口迁移,需带上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原件, 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等资料到男方 户籍所在地 申请办理准迁证以后,再申请办理迁移手续。参考流程如下: 1、到女方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户籍窗口办理; 3、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 办理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 公安派出所 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