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查询

北京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如下:
1、申请人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2、申请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返还性。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五种查询方法推荐

网站查询,此查询功能只适用于已申领住房公积金查询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员。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右侧“住房公积金查询”按钮,注意那个大按钮其实是两部分,点击上边那一部分。然后输入验证方式及号码、密码、验证码。

在ATM机上查询,凡是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朋友,均可在标有银联的ATM机上查询。

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96155查询,拨打96155,2进入语音查询,0进入人工查询。使用此功能必须已经办理公积金查询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查询,北京市各地区分布了很多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具体网点信息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上查询,在网站右侧栏中的业务网点分布里可查看所有业务网点。如果已经有公积金查询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可直接在业务网点的查询机查询,如果什么卡都没有,则需持身份证去窗口查询。

登陆网上银行查询,如果办有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则可直接登陆与住房公积金相应的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怎样网上查询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 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1.申请人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2.申请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持卡人可查询信息项目包括:个人总帐信息、个人结息对帐单信息、个人明细帐信息、公积金管理部门信息,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汇缴、补缴、提取、计息等账户明细,并可在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上打印公积金账户信息。
3、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4、持卡在银行设置的查询机终端查询;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登陆银行网上银行查询。

北京市公积金怎么查询

联名卡查询途径:

(1)、持卡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查询。

(2)、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96155,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3)、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

(4)、持卡在银行设置的查询机终端查询。

(5)、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6)、登陆银行网上银行查询。

扩展资料:

单位每月定期与管理部做委托收款确认,包括:无人员变更的做无变更汇缴确认,有人员变更的,单位报管理部《变更清册》一份,管理部做增加或减少变更确认。

管理中心结算中心每月按约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汇总委托收款信息,生成《委托收款明细表》,并填制人民银行规定的《委托收款结算凭证》或向银行提供电子信息,由银行打印《委托收款结算凭证》,银行办理托收。

收款成功后,由管理中心结算中心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款结算凭证》收款联,录入系统或将银行提供电子数据导入系统,计入单位暂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