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怎么转到新单位

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方法:
职工跟新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接收单,同时还要去原来的用人单位领取一份公积金转移证明文件。在职员工带着转移证明文件、接收单、本人的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原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2、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3、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4、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是什么?
1、首先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单位开户手续。
单位开户需要资料:
(1)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单位设立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
(5)经办人(专管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6)工资发放表。
(7)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 。
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
2、个人开户:根据职工名册(清册)搜索办理个人开户。
3、公积金缴存分配:合计出公司需要给员工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并到公积金中心告诉的银行去交费。
4、为新员工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流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封存了怎么转到新单位

公积金封存转移到新单位的方式如下:
1、职工跟新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后,去住房公积金领取接收单,同时还要去原来的用人单位领取一份公积金转移证明文件;
2、在职员工带着转移证明文件、接收单、本人的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原州滑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3,提交相关的资料;
4,公积金转移之后缴纳比例是否有变动有可能有一定的变动,因为每个单位在给员工渗迹旦缴纳公积金的时候,是根据单位的利润进行决定的,目前丛扰国家规定的缴纳比例是在百分之十二左右,在缴纳公积金的时候,员工和单位都必须要承担一半的费用。
公积金封存转移到新单位需要的资料有什么
1、个人住房公积金;
2、异地转入申请表;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授权委托书;
5、办事专员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公积金账号启封申请书。
7、公积金个人账户市内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公积金账户起封申请书。
公积金封存转移到新单位提取流程有哪些?
1、准备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盖章,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
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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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怎么转入新单位

一、公积金怎么转入新单位
1、职工跟新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接收单,同时还要去原来的用人单位领取一份公积金转移证明文件。在职员工带着转移证明文件、接收单、本人的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原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材料有什么
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材料如下: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公积金怎么转移到新单位

公积金转到新单位应携带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填写公积金变更清册、公积金汇缴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交缴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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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怎么转到新单位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

1、本市同行转移、本市跨行转移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的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的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

2、本市跨“中心”转移或转县(市)各管理部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省直、煤炭、铁路或各县(市)管理部等缴存的职工,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填写转移凭证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结息转移手续。

3、批量转移业务

市属单位因撤并、重组,需批量或全员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单位,由单位经办提供本单位撤并、重组的依据,以及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报告,填写批量转移清单,经市管理中心审批后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4、转入代管户业务

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代管户”内统一管理的,单位应向管理中心报备后,提供单位职工个人身份证和个人账号,填写“转移凭证”经原单位盖章后到管理中心盖章,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