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百大商厦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在哪里办

一、黄山百大商厦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在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地址是在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二、个人账户设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到就业地、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居住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设立手续。有单位的由单位办理;无单位的由本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并提交《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附表1)一式三份;

2、身份证、户口簿(外市户口同时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城镇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用工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4、近6个月收入凭证(工资流水、社保缴纳单据、纳税凭证等)及复印件一份。

三、缴存业务办理流程:

1、汇缴:

(1)缴存人提供所需材料到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开户登记手续。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完成后,缴存人到受托银行办理缴存账户(卡)(也可直接使用本人社保卡等账户),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3)缴存人每月15日前将需汇缴的住房公积金存入银行账户(卡),受托银行按照约定每月15日办理批量代扣,扣款后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2、封存

缴存人因故需暂停缴存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为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缴存人如欠缴住房公积金两期(含)以上且未提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

3、转移

缴存人发生工作变动,应当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1)同城转移

在本市城镇区域内转移的,由缴存人填写《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四联),附工作地址变动等有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异地转移

缴存人来黄山市城镇工作,凭身份证原件由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黄山市住房公积金接收联系函》,本人持《黄山市住房公积金接收联系函》到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

缴存人去外地工作的,由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XX市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缴存人填写《黄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关系转移证明到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4、比例调整和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结算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每年7月(具体时间以通知文件为准)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年检(比例调整和基数调整)业务,填报《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年检申报表》。

5、信息变更登记

缴存人的联系地址、电话、银行账户(卡)等信息若有变更,须填报《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表》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四、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hsgjjw.com/Home/News_Detail.aspx?Id=MQAzADMAOAAzADkA

漯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中心在哪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漯河市黄山路119号 电话:0395 3181600

丽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丽江市住房公积金及相关业务 服务网点地址、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一、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1.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丽江市香格里拉大道南延伸线聚鑫路4号 联系电话:0888-5150998 2.直属管理部地址:丽江市玉龙县黄山镇聚鑫路4号二楼综合服务大厅(丽江市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 联系电话:0888-5150988 3.永胜管理部地址:永胜县新大街建设银行院内 联系电话:0888-6560448 4.华坪管理部地址:华坪县河滨花园A区27号(二楼) 联系电话:0888-6128673 5.宁蒗管理部地址:宁蒗县大兴镇万格路557号 联系电话:088

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啊,在哪个地方?

合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提取条件,即购买住房、修建自住住房、缴纳房租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至提取时未正在就业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入刑人员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市家庭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扩展资料: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提取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提取,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黄山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支取人员提供身份证和相关支取材料原件至中心营业部或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当即受理,然后由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即可提取公积金。
1、职工填写《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单位专管员应当对提出申请的职工身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条件、所附证明材料等内容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在《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预留印鉴。
3、申请职工持《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
4、管理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对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5、审核通过后,准予提取的,申请人持审批后的资料,到公积金承办银行提取公积金。
6、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7、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8、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9、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