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上是父亲的名字,孩子以够18周岁,在房产证不变更的情况下,孩子能当户主吗
您的意思如果是让孩子做事实上使用房屋的主人,没问题。 如果是打算让孩子做法律意义上的“户主”,那就必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可通过其父办理赠与手续即可。 否则只能等到今后继承了。房产证是爸爸名字,儿子可以当户主吗
可以的,去派出所更改就可以。不是分家就行,只要是一个户口本更改户主没问题。房产登记与户籍登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孩子未成年,买房可以是户主吗
未成年人是不能分户、独立成户主,但是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地产证》。
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以未成年名义买房需要关注几点:
1、要符合限购条件。购房资格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审核的是未成年人和其父母的资格。
2、未成年人买房不能向银行贷款,只能全款购买。
3、未成年人满18周岁后,父母无权处置房产。
4、未成年人房产在转让时监护人必须出示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才出售房产的声明书,并需要提供监护人签名和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的证明书。
5、如果未成年人父母利益,只有抚养人才具有房产的使用和收益权。

扩展资料:
以未成年人名义买房的优缺点:
一、优点:
1、可避免财产分割。
子女是房子的所有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法院也无法处置子女名下的房产。
2、可避免日后过户税费。
直接将购置的房子写在子女的名下,这样可以为日后孩子继承房产省去一些手续,也能省了要缴的遗产税。
二、缺点:
1、不能贷款。
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的孩子虽然可以单独买房,但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没有债务偿还能力。
因此未成年人购房一般不能进行银行贷款,买房需一次性付款;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及贷款。
2、父母不得随意处置房屋。
监护人可以代未成年子女购房,却不能随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要进行出售、抵押等交易,监护人必须是完全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能处理其房屋。
3、父母无权收回房屋。
房子虽然是父母出资购买,但孩子才是房产所有者,甚至在孩子成年后,对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想要以此来收回房屋的可能性十分小。
参考资料:
泸州市问政平台--未成年不可以成为户主
凤凰网--未成年买房解读
房产证父子2人,儿子未到18岁,可以把名字改为父亲一人吗?
不可以。

房产证是证明房产产权的依据。房产证名下父子两人,就证明房产产权是父子两人拥有。儿子想把产权转移到父亲一人名下,就属于房产产权转移,必需通过买卖或赠予形式过户,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
房产证是父母的,父母没有落户,成年子女可以落户吗?
房产证是父母的,父母没有落户,成年子女不可以落户。具体原因如下:
1、房产证上的名字才是户口迁入的合法户主;
2、成年子女只是作为该户主的子女才能迁入户口。
买房迁户口的具体条件如下:
1、申请办理买房迁户口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已过户;
2、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实际居住,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4、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员。
买房落户口具体手续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