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廉租房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重庆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6、廉租房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廉租房申请材料是什么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廉租房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以重庆奉节县为例,廉租房申请及条件如下:

一、申请文件

1、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复)核表、承诺及授权书(原件)。

2、本人和家庭成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本全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4、属低保家庭的提供《重庆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重庆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凭证》(连续不少于6个月)(验原件收复印件)。

5、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

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租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及承租方的房产证明。

6、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7、准确填写《廉租房申请表》和《廉租住房保障户资格审批》,承诺书需申请人亲自签名。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县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县实际居住,且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的收入标准。

廉租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住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县住房城乡建委自收到初步结果后在7个人工作日内将保障对象家庭信息反馈公安(车辆管理)、人力社保、社会保险、不动产、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

各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联动审核结果反馈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住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县住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住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以上内容参考奉节县人民政府-廉租房申请政策及流程

重庆如何申请公租房及条件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重庆公租房申请材料
1、重庆市公租房申请表
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
3、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4、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②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③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④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二、复审
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轮候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五、配租
市公租房管理局应当将配租房源的户型、数量、地点、申请时间段等相关信息在公租房信息网和指定报刊上适时公布。并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租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重庆怎么申请廉租房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

(1)户籍在渝中区;

(2)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需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区户口且在本区实际居住;

(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