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出征地能得到补偿吗
农村户口迁出征地不能得到补偿,但以下三种情况除外,具体为:
1、在部队服役的军人,服役结束复员后,仍然回村落户的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但不想在农村落户的就不能享受征地补偿;
2、户口迁出的大学生毕业后还想回到农村的,能享受征地补偿;
3、已迁出户口的离异、丧偶妇女,其户口迁回原籍生产生活的,且在其他地方不再享有相关权益的,能享受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项目如下:
1、土地补偿费,即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即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即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即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户口迁移还能享受征地补偿
法律分析:一般征地补偿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有房屋所有权就可以享受征地补偿费,反之则不能享受。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户口迁出后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
法律分析:户口迁出后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已迁出户口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这个不一定,要看情况。如果是全家户口迁入小城镇的,依然可以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承包地被征用,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果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就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村集体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承包地被收回,征地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分析:这个不一定,要看情况。如果是全家户口迁入小城镇的,依然可以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承包地被征用,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就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村集体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承包地被收回,征地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
相较于小城镇,设区的市就业机会较多,而且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健全,即使没有稳定的收入,一般也能享受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种情况下,收回其承包地,也是为缓解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需要交回的承包地并不包括林地,即使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的林地也是不会被收回的。
综上户口迁出人口可获得补偿,只要户口未农转非;或已经农转非,全家并未迁入设区的市,遇承包地等被征收或流转,可以享有土地征收款或补偿费。
当前我国农村户口迁出主要有迁往小城镇与设区市两种情况,第一种户口迁走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者还是能领取到的,只要迁出户在农村地区的承包地尚未被收回,而第二种情况原则上是不具备领取征地补偿款的资格。如果不清楚自己是否有权领取征地补偿款,不妨到当地的征地办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户口迁出农村后征地有补偿吗
1、土地确权之前将户口迁出的农民,这一类农民将户口迁出之后,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将会被集体收回,如果在农村还有房屋,土地征收则能够获得房屋的补偿,如果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收回,则不能够获取补贴。2、土地确权之后将户口迁出的农民,这种情况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选择了进城落户退出土地获得补偿,退出土地之后,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了,农民则不能够获得征地补偿;还有一部分是没有退出土地,这一部分农民经过土地确权有相关的土地权益证明,则能够与农村居民一样享受到征地补偿。
法律依据:
《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五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应当依照本办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补偿安置。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服从国家征地的需要,不得阻扰征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