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没有执行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违法吗

村委会没有执行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不违法。二轮土地承包没有分到土地,之后也为补上承包地,这一类农民相当于没有土地,在土地确权过程中,由于这部分农民本色就没有土地,故就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经过农村集体组织三分之二成员的同意,并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后,可以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故村委会没有执行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不违法。

我们那98年没有第二轮土地承包,镇政府给的答复是第二轮承包是第一轮承包的延续,合规吗?

98年没有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调整,这个可能是当时很多人不重视土地,没有强烈的要求调整土地的意识,因此乡镇政府就可能因此不再做调整。镇政府答复第二轮承包是第一轮承包的延续,这个也是事实,说法是没有错的

第一轮土地承包证和第二轮承包证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第二轮更有法律效力,第一轮承办早已结束,现在是第二轮土地承包。

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而创设的,且不采纳登记生效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仅仅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并非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在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国农村土地从1984年到1998年开始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没有调整,直接延长30年,直到1999年2028年都是土地的二轮承包期限。

1984年,为了稳定农民预期,中共中央正式下发《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明确“土地承包一般应在15年以上”。同时强调,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这是“第一轮承包”。

1993年11月,最早承包到户的15年承包期满,中共中央再次发文,要求在第一轮承包15年的基础上,全国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此为“第二轮承包”。

在土地承包期内,改变了土地性质,违法吗?

在土地承包期内,改变了土地性质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是不能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 土地性质变更 又称为土地变性,比较典型的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以下程序和审批手续: 1、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单位须先向国土、规划、建设部门征询拟用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2、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3、用地单位持建设部门办法的《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4、用地单位凭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

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中央的有关政策规定是什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 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中央就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并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各地区一定要按照中央的政策规定执行。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一)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 (二)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