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是不是央产房
目前识别房屋是否为央产跟产权证没有任何关系,主要看的是和原来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上面单位的盖章是什么就说明是什么性质的房子。以中国打头的单位都是央产,房产证上是不会标明的,所以即使你有房产证没有购房合同也不能看出是否为央产。一般一开始就写着根据国务院某项央产法律约定,然后就是合同内容一般会特殊约定,比如房屋在五年至十年内不许出卖等。这类型房子一般是成本价购买,房产证编号会有注明,有以上情形会是央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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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是什么意思
在进行房屋交易的时候,我们会经常听到拆迁房、安置房、公租房、央产房、廉租房等等名词,很多人对于这些名词都不怎么了解,那么央产房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 央产房是什么意思 1、所谓的央产房是指在北京工作的中央机关单位的职工根据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公有住房。这里的公有住房一般是指中央机关单位所筹资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或者是集资合建的住房。 2、一般情况下,央产房是可以上市进行交易的,但是不能随便上市进行交易,需要经过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的审批,审批通过以后就可以上市进行交易,否则是不能上市进行交易的。 3、为了避免购买到央产房,建议买房人最好是在签订买房合同什么是央产房,央产房能购买吗?
央产房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需要经过“上市审批”才能出售,购买央产房的时候需要注意查看《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盖章)、《物业结清证明》。
一、什么是央产房?
央产房全称“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一般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央产房是公房中已购公房的一种。
二、央产房可以购买吗?1.哪些央产房可以买?
央产房经过“央产上市审批”后才能上市交易,办理过户转让后就不再受此限制了。
比起买一般的商品房,购买央产房需要多看两个材料才能买:
(1)《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盖章),确保已经办理上市审批。
(2)《物业结清证明》,确定物业供暖等费用都已经跟原单位结清。
买央产房看两个材料
2.哪些央产房不能买?
(1)不可售央产房
A.根据相关规定,不可售住房但已经向职工出售的,不得再上市出售。
B.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如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应报交易办公室备案,并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
以上两类房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可按规定向原产权单位腾退,也可在原产权单位职工范围内进行交易。
(2)超标未处理住房
凡属超标而没有处理的住房,不能进行上市交易。央产房办理上市的时候单位会核实卖家级别及面积,超标需补交超标款,能分割退回的要分割退回,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才能上市出售。
央产房面积超标
(3)如何判断是否为央产房?能否上市?
买二手房的时候,若《房屋所有权证》上写着“成本价出售”、“标准价出售”、“优惠价出售”,需要查看原购房合同,看是不是中央直属单位。如判定房屋属于央产房性质的,应到位于蓝岛的央产房上市交易大厅,进一步确认该房屋性质是否符合上市交易条件。
案例分析:
李先生通过购买二手房,成交价为440万,签约时卖家出示了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原件,双方签署买卖合同。缴税过户后两个工作日房产证还未下发,到住建委核实情况得知,该房屋属于不能上市交易的央产房。
卖家在出售房屋时告知自己是国字头单位的,而房本上没有“央产房”的任何迹象,因为只有通过原始购房合同,才能判断房屋的具体性质。因此,在住建委窗口部门没能核实出此房屋为“央产房”,也未到央产房上市交易大厅做进一步核实,导致买家过户后拿不到房产证。
三、买央产房要交哪些税?
央产房属于已购公房的一种,交税的时候按照已购公房的计算方法,可以保存下图。也可以查看百科买二手房要交什么税?公房买卖税费详解详细了解。
已购公房税费速算表
注:由于央产房是已购公房的一种,它的原值无法查到,因此,只要不是满五唯一,个税收取全额的百分之一。
在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如果房屋性质是央产房,一定要看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是否已经进行过“上市审批”,对能上市交易的央产房要对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
资料来源: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地税局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怎么识别房屋是否是央产?
简单:1.看房本上是否有盖.以:中国 开头的字样的章 2.把地址问清楚了,然后到当地的央产房上市服务大厅查询就行。《北京的是在蓝岛大厦什么是央产房?它可以买卖吗?
1、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一般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所属机构为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等。
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2、可以依法出售。
根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遵循统一市场、定点代理、方便职工、系统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成立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以下简称交易办公室),负责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提供住房档案等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监管交易活动,收集、记录交易结果并向原产权单位及职工所在单位反馈。
第五条交易办公室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定点交易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交易机构),承担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代理服务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出售人应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交易办公室根据职工住房档案进行核对。
核对无误的,出售人可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也可委托定点交易机构代为办理房屋买卖以及交易过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三)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四)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五)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房买卖合同;
(六)物业费、供暖费清结证明。
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当补建住房档案。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有资产管理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央产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