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做

要进行房产公证时,进行房屋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到该继承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其中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公证材料,比如房屋所有人的死亡证明书,作为相关的合法继承人的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公证人员要求出示的证件。房屋所有人如果订立有相关的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出具相关材料之后,公证人员会依法对该房产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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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程序规则》
第二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
第三条
公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继承房产怎么公证

1.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子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继承房产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予以公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房产继承权公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是:

1、房产继承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3、收取公证费。

4、指派承办公证员。

5、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

6、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继承房产怎么公证

办理公证继承的具体步骤如下:一、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预约公证继承的具体日期;二、收集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公证继承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的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前一段婚姻的离婚证明;4.被继承人对继子女没有抚养关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