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公积金缴足6个月以上、账户正常、有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已支付首付款: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提供担保: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符合政策要求: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其他条件: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一是证明你及配偶身份的资料。二是证明你购房行为的资料。三是进行贷款申请的资料。四是进行还款结算的资料。
提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户口簿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原件;
4、房价20%或以上的购房预付款发票;
5、借款申请表(配偶及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积金的,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
6、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7、若通过工行申请公积金贷款,则需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灵通卡或活期储蓄存折。
法律依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九条(一)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分析:
1、深圳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90万。
2、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条件和要求是:

1、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信用状况良好;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提供担保等。

利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20%;

2、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

4、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5、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九条

(1)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深圳公老芦积金贷款额度

深圳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90万。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二、深圳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到目前为止,公积金贷款利率跟之前相比,并没有发生变化。具体为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为贷款金额的4.0%;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5%。

此外,若是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是在首套房贷款利率的基础侍册带行上幅10%,即五年以下含五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4%,五年以上二姿返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5%。各地公积金贷款利率均相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深圳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深圳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深圳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