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廉租房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珠海廉租房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申请珠海廉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九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包括:
(一)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二)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三)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四)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五)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珠海怎么申请公租房?

1、家庭申请 以家庭名义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租房审核程序: (1)由申请人通过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提交网上申请,填写《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并提交收入、财产、婚姻等材料。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信息全面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社区内和市住房保障网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应将初审通过的家庭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3)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情况复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将

珠海公租房怎么申请

珠海公租房申请:

  1. 申请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2. 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3. 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4. 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残疾人

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包括残疾人有以下几点: 一、残疾人本人在户籍所在地曾有连续的居住和就业经历,每年缴纳社会保险不低于一年; 二、2011年全国“十一五”残疾补助标准以下的残疾人,取得有效的居住证明; 三、拥有足够的收入能力和资金,能够承担公租房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四、未受重特大爆炸事故影响,未受区域拆迁影响,受政府补助或扶持的家庭因素等。

珠海有没有公租房出租

珠海有公租房出租,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年龄35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 3、孤儿年满18岁。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 4、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5、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6、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