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掉了,户籍怎么办

一、房子卖了户口怎么办? 现在一房可以落两户的,你可以给买你房子的人协商下,签个补充协议,给你一段时间再把户口迁出去。在这期间你再想办法了,或是再套房,把户口落下来,或是迁到家人名下。迁到家人的名下是比较好的方法,这种方法也比较安全。户口迁出后,如果没有房子可以根据你的需要再到你想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也可以先把户口挂靠到当地的人才市场,不过人才市场一般会收费,一年3,5百块这样的根据你的需要你看看再不清楚可以咨询当地的派出所或户籍办,国家不可能因为你把房子卖了就让你户口都没地方迁的。 省市推出的社区托管户政策。这是一个社区集体户口,一般以社区居委会的地址作为地址。以下几类市民可以

我的户口在房子上,那房子卖了,户口怎么办?

你的户口在房子上面,如果你的房子卖了。那么户口一般情,是需要迁出来的,你可以把户口迁到你新的住址上面,如果你没有新的房子,没有新的住址,你可以去当地派出所去办理那种集体的户口,就是把户口放在派出所,这也是可以办理的,如果房主不要求,不着急,迁户口不要求你把户口赶紧迁出去,隔代那里面也是可以的,因为这种情况下是不影响房主往里边迁户口的,你只要和房主协商好就可以了,就是你的户口还在原来的主持,实在协商不了,那你就把户口去派出所办一个集体的户口

我的户口在房子上,那房子卖了,户口怎么办

法律分析:迁入公共户;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申请社区托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名下无房产户口怎么办

我经常会遇到有户口没房子的问题,那么没有房子户口怎么办呢?
一、没有房子户口怎么办呢
1、假如亲属赞同业主迁入她家,则可投靠亲属。不过需要注意,假如不是直系亲属投靠,办理的流程是很麻烦的,需要让户口上的人一同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2、假如业主的单位有集体户口的资格,则可先将户口迁到单位挂着。

3、假如没有单位,则可将户口挂到近的人才市场,户口则转到人才集体户籍里。
4、假如在本地和外地都没有直系亲属投靠,则迁到依照街道、乡镇当单位设置的集体户里。
二、迁移户口的流程是什么呢

1、在做迁移有关手续以前,一定要把有关的证明材料准备好,像是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等。
2、材料准备完毕以后,再将迁移户口的申请书填写完毕,工作人员会对上交的材料做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继续办理迁移的手续了,整个流程还是比较便捷的。
三、没有房子怎么独立户口呢

没有房子不能够独立户口,我们在办户口的时候一定要拿出对应的房产证明和固定居住的地址,而没有房子就不具备这些条件,并且小孩出生之后入户也会受到限制。
现在国内的房价越来越贵,因此我们最好是贷款购房,之后再去独立户口,这样后续的生活会有保障,也能够减少很多的麻烦。

房子卖了后户籍怎么办

1、迁入公共户,如果卖房后想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到购买了新的房屋后,再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公共户或者是所购买的房屋处。2、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相关规定表明,如果因为卖出房屋而迁出户口的,可以迁入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也能迁入本市户口的其他亲属处。但是这两种情形都是需要迁入房屋的承租人或者产权人同意的。如果迁入直系亲属处的,不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的;如果是迁入非直系亲属的其他人处,则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的。3、申请社区托管,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咨询,询问社区是否有社区托管户口的政策,如果是有的话,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卖房合同、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去派出所进行办理卖房后的户口迁出。
一、户口迁移手续是什么?
1、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许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二、投靠方式入户需要哪些资料?
1、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2、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3、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4、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