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个人)亲戚住了10年左右,现在我结婚要用房子,让他腾房子他不给腾,我该怎么办

你的问题笼统得不好回答。 你的亲戚在你家的回迁房住了10年左右,是不是?那这个亲戚是你家的什么亲戚?如果是你父母的兄弟姐妹,且在回迁之前事实还居住在你家,问题就复杂了。 这样吧,解决几个问题: 1.这个回迁房,你或者你们家取得产权没有?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的话,交款发票在你们手头没有?还是这个回迁房,你根本就没有产权证或者交款不是你们家全额交的。 2.你说你们家里长者也协商过,协商的是什么?协商要他(她)无条件搬出去?倒是提醒了我:现在长者都出面协商了,那当初你们家亲戚住进去、能住进去、同意住进去,肯定是有说法的。 这是个思路,具体解决方法,不好给建议。太多不清楚的东西在里面。

爸妈貌似不想给我家产,我该怎么办?

爸妈的财产,他们有自主权,你要表现好一些,成年了本来就该独立的时候了,爸妈的财产他们肯不肯给你,他们有凭他们自己的心给予。你成年了就不应去要求爸妈的家产给予你,你孝顺爸妈孩子,凭他们的心给你就可以了,不要去强求。

拆迁时岳母没给我一毛,说不要女儿养老,才五年就硬要住我家,我该拒绝吗?

这不是拒绝不拒绝的问题,凡事都要讲个理,而且岳母与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这要问你的妻子是怎样的一个状态,很多时候你是不能出面的,只有你的妻子表明了态度,才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而且很多事不是说说就可以随便做的,一切还要看道德和法律上的规定。

首先要说明一点,岳父、岳母家的房子拆迁,人家分给你是情谊,不分给你也是本分,如果岳父、岳母会做人,就会少分一些给自己的女儿。如果岳父、岳母去世后有遗产留下,那么你的妻子也是有继承权的,但如果你的岳父、岳母健在,那么他们两口的资产想要给谁就可以给谁,而且你作为女婿,人家不分给你也是很正常的的,虽然你有继承权,但岳父、岳母还没去世呢,所以这个钱从法律上讲也不涉及到继承的问题。

其次,当初拆迁款不分给你,然后说可以不要女儿养老,那当初为什么不签协议呢?而且哪怕人家分了拆迁款给你这个家庭,那给的也是岳父、岳母的女儿,这与你有什么关系呢?既然当初有这种承诺,那么就要看你的妻子是怎样的态度,在你与你妻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你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但你的妻子却有,而你也有协助赡养的义务。所以,如果较真的话,岳父、岳母住在你家里也不是不可以,因为你们两口子是有赡养义务的,除非你们两口子离婚,解除法定婚姻关系,那么赡养岳父、岳母就是你妻子一个人的事情了,岳父、岳母也就没有资格住在你的家里,但如果不离婚,岳父、岳母住在你家里也是正常的。

最后,其实这种事情真的很难解决,关键还是看你妻子的态度,如果你妻子态度坚决,那么就直接不允许岳父、岳母住在家里,然后把当初的事情翻出来,好好的清算一下,既然法律规定自己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那么就直接按照岳父、岳母子女的数量,给予一定的养老费用就好了,其他的自己作为女婿也算是仁至义尽了,毕竟当初事出有因,且岳父、岳母也有言在先。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允许岳父、岳母住在我家里一段时间,但绝对不会养老,钱可以拿一部分,但别指望我会养老。就拿我个人来说,如果没办法,我是不介意给岳父、岳母养老的,但前提是你作为岳父、岳母,也得对我这个女婿好才行,像您这种情况,赡养老人的钱可以拿一部分,但绝对不会让他们和我这一家生活在一起,这是底线、也是原则问题。

我家里人亲戚全部人都不理我我该怎么办?

如果家里人和亲戚全部人都不理你,那么你就应


该认真地检讨一下自己了,自己哪些地方做的不够好或哪些地方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还是对父母对长辈不孝敬,还是自己爱占别人的便宜等,或者好吃懒做等等,从各方面找找原因,如果找到了就改正,向别人学习长处,做好自己,使大家认为你改变了自己,家人们就会接纳你,就会原凉你了。

拆迁有好多年了,是商铺拆迁,至今不给合理的回迁房,而且我们这儿是先拆房,后补偿,怎么解决啊?

你好,如果有签订补偿协议,且在拆迁协议中明确了何时交付回迁房或是补偿款,但是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