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带以下证件: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二手房过户双方所需材料有哪些 1、买方需要携带的材料 购房者为单身的话,在过户时需要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房屋买卖交易契税完税证明。若购房者已婚或者离异的话,除了这些基本材料,还需要携带相关的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证明材料。 2、卖方需要携带的材料 在二手房交易过户中,卖方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屋权利共有人签字证明等等材料,未到场的房屋权利共有人还需要有相关的公证委托书才行,其房屋若是家庭满五年的住房,卖方还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结婚证等材料。 办理二手房过户时,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二手房过户需要带哪些资料?
二手房过户卖方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房产证(共有证);
2.土地证;
3.身份证:(夫妻双方)
注:过户如果有代理人,还需要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及委托公证书;如为拆迁房,则需户表中所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离婚证明):
注:结婚提供结婚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明,离婚前买房需提供财产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盖民政局章);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和继承公证书;存在产权继承的要先换证;换证后方可办理贷款、过户。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
5.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注:未婚户口,户籍证明必须体现未婚,否则另外开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离婚户口本上显示离异;丧偶户口本上显示丧偶;户口本上未体现离婚、丧偶,需派出所出具证明。
二手房过户买方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注:夫妻双方身份证所有产权人,如果有代理人,还需要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及委托公证书;
2.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离婚证明):
注:结婚需提供结婚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明;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注:未婚户口户籍证明必须体现未婚,否则另外开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离婚户口本上显示离异;丧偶户口本上显示丧偶;户口本上未体现离婚、丧偶,需派出所出具证明
4.收入证明:(用于贷款)
单身共有提供各自收入并为月还款额的2倍、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收入证明(A4纸打印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
5.首付款收据:房东给买方开的收据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2、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4、买方本人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买二手房过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买房和卖方都要准备好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具体包括房屋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2、买房和卖方双方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去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也就是房产局,办理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