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转入怎么操作

有了住房公积金之后,员工可以在一些条件下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在换了新工作的时候也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那么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如何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转入怎么操作
(一)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二)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
(三)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
(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
(五)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二、相关法律知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怎么转到新单位

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方法:
职工跟新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接收单,同时还要去原来的用人单位领取一份公积金转移证明文件。在职员工带着转移证明文件、接收单、本人的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原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2、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3、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4、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是什么?
1、首先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单位开户手续。
单位开户需要资料:
(1)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单位设立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
(5)经办人(专管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6)工资发放表。
(7)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 。
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
2、个人开户:根据职工名册(清册)搜索办理个人开户。
3、公积金缴存分配:合计出公司需要给员工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并到公积金中心告诉的银行去交费。
4、为新员工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流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怎么转入新单位

一、公积金怎么转入新单位
1、职工跟新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接收单,同时还要去原来的用人单位领取一份公积金转移证明文件。在职员工带着转移证明文件、接收单、本人的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原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材料有什么
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材料如下: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公积金怎么转入新单位

职工跟新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接收单,同时还要去原来的用人单位领取一份公积金转移证明文件。在职员工带着转移证明文件、接收单、本人的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原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材料有什么
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材料如下: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 转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

自己在公司中有住房公积金的话,那么可以考虑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这个住房公积金除了提取之外,还可以进行转移,那么转移如何操作?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住房公积金转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转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
离职后公积金和社保
1、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变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应办理转移手续,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应转入新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名下,该职工在原单位名下的公积金帐户随之取消。
2、职工转入时,应先在转入单位所在的管理部开立公积金帐户,进行汇交,然后向原单位提供转入管理部的开户证明,由原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办理转出手续。转入管理部收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在第四联盖章交新单位,作为收款凭证。
3、职工转出时,需提供转入单位所在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原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的帐面余额,填写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交原单位所在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的各栏目必须填写齐全,第二联必须加盖预留印鉴。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在第一联盖章退单位,作为付款凭证,第二联管理部留存,第三、四联交转入新单位所在管理部。
4、职工转入到国管、中直、铁路分中心,除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外,还须提供公积金查询单、分中心的开户行和帐号。
5、职工调出本市,须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管理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
6、若职工所调入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职工尚未在调入单位开立公积金帐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封存在原单位的帐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