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层高超过6米,建筑面积怎么计算?

均按一层计算。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扩展资料:

建筑面积计算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面积

商铺层高多少1.5建筑面积

国家标准中对商铺的层高没有规定,只对最低层高有规定,国家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明确规定:(一)、房屋层高: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米以上(含2.2米)。 有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商业建筑的层高有规定,超过某一高度就要按一定比例计多建筑面积,比如,规定层高不大于6米,如果做到7米的话,面积就要乘以系数 1+(7-6)/6,有些地方干脆按两倍计,具体要看地方政府的法规。 扩展资料 国家标准中对商铺的层高没有规定,只对最低层高有规定,国家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

商铺层高5.7米,怎样计算建筑面积?如果设计做了阁楼,建筑面积怎样计算?是多层建筑。

一、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1、商铺层高5.7米,计算一层的建筑面积; 2、设计做了阁楼:若要加以利用的,则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二、各地还有其他规定:请参照当地的 房产测量规定。 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网址:http://baike.baidu.com/view/5358950.htm

计算建筑面积,层高多少算全部,多少算一半,多少不算

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一半计算:

1、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7、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层高2.2米以内的技术层。

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储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7、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8、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扩展资料:

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初是在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之后根据需要进行了多次修订。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了修订。

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的修订。2005年建设部以国家标准发布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此次修订是在总结《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鉴于建筑发展中出现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本着不重算,不漏算的原则,对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统一和完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商铺层高小于2.2米计算全面积吗

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层高2.2米以下的不计算建筑面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3.0.1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汁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扩展资料: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间的水平宽度计算。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面积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