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可以注销吗

法律分析:房屋的灭失或者是房屋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的抛弃,是可以进行房产证的注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 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得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如何注销自己名下的房产证

法律主观:

房产证的注销分为三种形式,现简述如下: 1、注销登记。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原因致使房屋权利消失的,原产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后按规定期限和要求申请注销登记。原产权人应当提交原房产证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资料。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之后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核准登记,并注销原房产证。原房产证遗失的,登记机关必须依法采用公告形式作出妥善的处理。 2、注销处理。笔者认为,房产证的注销处理也是登记机关依法行使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尽管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还是试探通过实践,总结归纳房产证注销处理的若干情形,诸如: (一)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二)因换证使原房产证应当注销的; (三)因办理转移登记原房产证应当注销的; (四)因办理变更登记原房产证应当注销的; (五)涂改房产证,登记机关依法没收的; (六)非法印制、伪造房产证,登记机关依法没收的。 3、注销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产证: (一)申报不实的; (二)房屋权利灭失,而产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三)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产证的; (四)产权人丧失权利,而拒绝提交房产证的。 此类注销房产证,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处罚决定,并送达权利人。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房产证办了能撤销吗

法律分析: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如何注销房产证?

咨询当地房管局。(已房管局所说为准)

房产证注销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初审→核准→记载于登记簿→立卷归档。

房产证注销登记办理需要满足的申请条件:

(一)土地使用权依法终止的;

(二)房屋因倒塌、拆除等原因灭失的;

(三)房屋所有权因放弃而终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产证注销登记办理需要的申请材料:

1、房地产变更及其他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内地人士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中国护照等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港澳人士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提供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旅行证或者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

②内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境外(包括港、澳、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经公证或见证的登记证明。

③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

④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代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3、《房地产证》;

4、房地产权利终止或者房地产灭失的证明文件,包括:

①因房屋拆迁申请注销的,应当提交拆迁许可证明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拆迁补偿协议;

②房屋倒塌等申请注销的,应当提交房屋灭失的证明;

③权利人放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上存在他项权利时,还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④其他证明权利终止或者灭失的证明文件。

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后还没拿到房,房产证能不能注销?

房屋被拆迁后,房产证一般是会自动注销的,一般都是由该块土地的新开放商直接申请注销,但如果要是暂时空地或者公共用地的话,可能就没人去管,就需要你自己去房管局注销。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九条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条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第四十一条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消灭后,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或者公告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房屋登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