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一般有哪些纠纷?

遇到 二手房买卖纠纷 是让 购房 者十分烦恼的事情。那在实践中,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呢?作为 二手房 的购房者,您一定要知道这些常见的购房纠纷,并学会避开这些纠纷,这样您才能顺利的买到称心如意的二手房。那具体而言, 二手房买卖 一般有哪些纠纷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常见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1、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 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 诉讼 。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2、房价变化快。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 房价上涨时,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 解除合同 退房 。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3、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 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 合同履行 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4、 二手房交易 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 所以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5、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 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仅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难发现还有共有人,交易之后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起诉讼主张 买卖合同 无效的情况出现。对此,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二、二手房买卖一般有哪些纠纷 二手房买卖纠纷有以下三种类型: 1、卖方违约引起的纠纷。 2、买方违约引起的纠纷。 3、中介引起的纠纷。 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在实践中,由于对我国关于房屋买卖的法律、政策不是很了解,不少人在买二手房是会遇到纠纷,并且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解决这些纠纷。鉴于这种情况,建议您在遇到此类纠纷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 律师 ,让律师为您有效的解决纠纷。

二手房交易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1、中介费纠纷 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 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 合同没有履行 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2、房屋广告虚假纠纷 售房者买房的时候很喜欢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环境、有假山、有公立学校等,但是最后购房者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与形容的完全不符。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将广告中有的事物写进合同中,并且约定好虚假的话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3、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 一般 夫妻共同财产 处分的时候容易出现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也没有看房产证,很有可能出现合同解除的风险。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询问财产是否有共有关系。 4、 小产权房买卖 纠纷 很多小产权房因为价格比较低而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但是购房者要知道买卖这种产权性质的房屋是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的。如果发生纠纷,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最后房子还要被退回。最购房者来说就是吃了很大的亏。 5、 房屋配套设施 无法及时使用纠纷 很多购房者买了房子但是住进去之后发现房子配套的暖气等无法使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些配套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因此,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对这些问题进行约定。 6、房产买卖中户口迁出纠纷 购房者买房之后却发现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购房者要求售房者尽快迁出,但是原房主却迟迟不解决。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一定要约定好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如下几种:

1、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

2、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3、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4、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

5、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想问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几种

有下列几种纠纷;
1、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
2、房价变化快,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导致的纠纷。
3、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
4、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的纠纷。
5、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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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种类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如下几种:
1、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
2、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3、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4、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
5、因中介行为引起的纠纷;
6、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7、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
8、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
9、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