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满五年过户要多少钱

费用大概在3000元。经济适用房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即便交易也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有房产证的话按二手房交易即可,步骤如下:

1、 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 (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 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 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6、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扩展资料: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五年以上经济适用房过户费用

费用大概在3000元。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过户成商品房交易时需交纳的费用有四大类: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3621×房本面积.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3621×房本面积.2.印花税:1‰×3621×房本面积.3.营业税:面积14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免交营业税,面积140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交差额营业税:(3621×房本面积-原总价)×5.4%.4.综合地价款:3621×房本面积×10%.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

经济适用房五年后过户和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1、契税,按照目前国家税务局的最新规定:首次购买住宅:90平米以下:评估价格的1%,90平米以上为评估价格的1.5%,如果非首次或者144平米以上为评估价格的3%,非住宅为:评估价格的3%;以上为卖方承担;
2、印花税:住宅免收,非住宅按照评估价格的的万分之五收取;(双方均承担)
3、营业税:5年以内,按照评估价格的5%,5年以外144平米以上,按照差价的5%,非住宅为:按照差价的5%,以上为卖方承担
4、个人所得税:住宅:144平米以下,按照按照差价的1%收取,144平米以上,按照按照差价的1.5%收取,非住宅按照:差额(上次交易-本息交易)的20%收取;
5、土地增值税:非住宅按照评估价格的2%,住宅不收取。
6、缴纳营业税的分别按照营业税额的7%、3%、1%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上为地方税收政策,各地政策略有区别,仅限于参考之用,望对你有所帮助。
另外还有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交易费(评估费在评估价的千分之二,测绘为200,登记费80,交易费每平米3元。
另外:经济适用房按照房屋购买价与现在卖的评估价的差价收取30%的收益金上交国库。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商办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

法律分析: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上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衍生问题:
经济适用房可以用于抵押贷款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用于抵押贷款,但经济适用房必须满5年才能用于抵押贷款。一般情况下经济适用房有四种贷款方式: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质押加保证贷款。现在采用较多的就是以所购的经济适用房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方式。

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

房产过户都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房屋类型不同,所缴纳的手续费也会不一样,有些人购买到的是经济适用房,所以它所缴纳的手续费也会不一样。那么,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手续费?针对相关问题我做了详细介绍。

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但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要进行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业主注意,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
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及相关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购房者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购房者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5年之外的话,购房者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其中有一点提醒: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