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面没有我的名字,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没名字,离婚的时候也可以分到。以下情况除外: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应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老公房产证没有我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老公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与你和老公结婚快10年,户口没有在老公这里,没有必然的关联。 你实际关心的是,房子是否与你有关? 1、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则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拥有其中的1/2。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你老公一人的名字,也不会改变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 2、如果房子是老公婚前购置,那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与你无关。 3、如果房子是老公婚前按揭贷款购置,婚后继续还贷,则房子的财产属性,请参阅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如下规定: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房子不是我的名字离婚怎么分
离婚时,由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子,正常没有女方名字,此时该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离婚时,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使没有女方名字,仍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离婚了,房产证上不是我的名字该怎么办?
离婚了,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你的,那房子就跟你没什么关系了。应该来说,这是离婚时,你们应该协商确定的事。如果房子是你们的婚后财产,也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们两人各有,一半。但是这是在离婚前都要协议写好的。现在离婚了,尽管你有你的份。还需要你的另一半确认。才能确定你的份额。离婚前没有确定完,调解一下房产证上没有写我的名字,离婚了房子归谁
房子是在你们结婚之前购买的,属于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婚姻法》同时指出在离婚后财产方面的若干问题: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