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2022
西安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要满足以下几点:
1、申请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申请人应年满22周岁以上,包含22周岁。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西安本地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并且在5年内未登记住房交易信息的。
3、申请人为三类:西安本市户籍居民、拥有西安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在职的特殊人才。
4、符合西安共有产权房市场调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共有产权房,是指地方政府出让部分土地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主要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配售时,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的做法是把产权先定下来,因为没有谋利空间,避免了“开宝马住经适房”和“经适房抽签六连号”等问题。不同的困难程度,可以有不同的产权的比例。打通了银行、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助购渠道,让申购群体能够更加便利地买房。
政府与购房者产权比例是共有产权住房的焦点所在,也是未来调整的空间所在。试点地区不断优化共有产权比例调节机制,个人出资比例可在50%至95%之间由购房者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由选择。
法律依据
《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轮候分配暂行规定》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22周岁。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房改房(单位职工住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实际拥有产权、使用权或福利性质的住房。
3.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居民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且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特殊人才”、A、B、C、D、E类人才。
4.符合我市住房市场调控管理有关规定。
西安共有产权房需要具备哪些申请条件
所谓共有产权房,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出让部分土地收益,以低价的方式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主要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那么申请西安共有产权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西安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申请人是单身,应年满22周岁(含)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西安本地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并且在5年内未登记住房交易信息的。(自有住房:商品住房、房改房、公有住房、拆迁房、经济适用房等限价福利性质的住房)。 3、申请人为三类:西安本市户籍居民、拥有西安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在职的“特殊人才”。 4、符合西安共有产权房市场调控管理北京共有产权房有哪些申请条件
北京是我们的首都,也是中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这里的房价高昂,让很多想买房的人士都望尘莫及。因此很多人都想申请共有产权房,那么北京共有产权房有哪些申请条件呢?北京共有产权房有哪些申请要求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共有产权房有哪些申请条件 1、 申请对象必须是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的共有产权房。 2、 单身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的,申请人应当满30周岁以上。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征收和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或者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家庭不能申请购房共有产权房。 3、 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杭州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2021?
申请供应
第十六条(准入条件)市区户籍购房家庭申请一般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一定年限以上;
(二)购房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且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
(三)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含);
(四)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市区户籍购房家庭申请一般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二)主申请人申请前在市区累计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
(三)购房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且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
(四)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含);
(五)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但未满一定年限的购房家庭申请一般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同时符合非市区户籍购房家庭准入条件中第(二)、(三)、(四)、(五)项条件。
无房核定的范围包括:申请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区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批地建房、已签订征收(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等。
准入条件具体标准根据保障需求和房源供应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结合“一核九星”布局,按照职住平衡原则,制定房源供应方案,经批准后,通过公告形式明确。专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条件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家庭认定)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一对夫妻带未成年子女作为一户购房家庭,购房家庭需由一名符合条件的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其他人员作为家庭成员。未成年子女已作为家庭成员的,成年后符合条件的可再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30周岁(含)以上的单身申请人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上海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上海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主要是: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 赡养 、 抚养 或者 扶养 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客观: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者个人,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达到规定年限; (二)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三)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四)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因住房转让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所称的家庭由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成员组成;个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龄符合规定标准的单身人士。 非本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居住证持证和积分、住房、婚姻、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和财产等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具体条件和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