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及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不能贷款怎么处理
单位未及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不能贷款,可连续缴纳六个月的公积金,方可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本人及共同还款人信用良好;
4、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公积金贷款用于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具有符合规定的购房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7、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8、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9、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公司如果没有按时交公积金,造成无法贷款公积金怎么办?
要求单位进行补缴。如果职工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造成申请贷款的职工不符合规定的条件,职工就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导致该单位职工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常规定单位必须补缴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补缴后可视同该单位职工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