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婚姻证明、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本人及配偶的收入、合法的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2、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和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及楼层平面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需要哪些材料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其中,购买浙江省内的商品房,客户可提供一般付款收据(有开发商盖章)或发票(2016年5月1日后为增值税发票)提取公积金。购买浙江省外的商品房,客户可提供有地税监制章的收据或发票(2016年5月1日后为增值税发票)提取公积金,如客户无法提供有地税监制章的收据,只能提供一般付款收据(有开发商盖章)的,由受理网点的业务主管进行核实。

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的:

①房屋转让合同;

②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的:

①公有住房出售协议;

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4、回迁(扩面)住房的:

①回迁(扩面)协议;

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①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还贷的,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户口簿等有效的关系证明。

扩展资料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公积金提取_百度百科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有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缴纳的公积金证明、失业证明和个人填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将这些材料递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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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人不同,需要准备的资料也不一样:

1、本人办理

需要本人准备身份证、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经办人办理

需要单位经办人准备身份证、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材料。

3、委托他人办理

需要被委托人准备委托人及自己的身份证、《个人授权委托书》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住房公积金提取用途不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材料也不一样。比如:

1、购房:需要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

2、自建、翻建:需要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费用发票。

3、大修:需要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4、租房: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支付凭证、家庭收入证明。

5、还房贷:需要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加装电梯: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7、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8、治疗重大疾病: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药费支出及住院费用清单。

9、因不可预见的灾难或事故受损:需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意见书、财产损失认定报告。

10、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一、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二、提取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

3、《预购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缴款凭据、契税完税证或免交(不交)契税通知书。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还要提供最近半年的还贷证明6、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的,要提供结婚证。

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提取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3、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

4、若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户口簿或其他家庭关系证明。

租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租赁商品房的

应提供租赁行为证明材料、房租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

2、租赁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

应提供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注意:配偶租房自住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全额提取额度:

属于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