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大学生,刚刚大学毕业,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不能,需要符合具有当地户口等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4、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5、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6、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扩展资料:

经济适用房流程

1、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3、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4、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5、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6、申请人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房

我是西安大学生,刚刚大学毕业,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西安大学生刚刚毕业,只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要求即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根据《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三)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用经济适用住房对其安置。其购买的面积及产权界定按照拆迁安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中低收入线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经市政府批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全市人均住房面积60%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家庭。人均住房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扩展资料:

《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应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购房申请,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审核表需加盖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或纪检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收入;

(四)由单位或街道办出具的住房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雁塔区政府——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西安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条件

1、对于普通高校新毕业在3年内的大学生(或985、211院校新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免于资格审核;
2、给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1年租住过渡期,2年租住过渡期给予985、211院校新毕业。过渡期满的话就需要按西安公租房准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资格。
大学生公租房的注意事项主要针对租赁退出机制要求,新毕业大学生可随时在公租房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办理退出手续。还有一点就是对于过渡期满大学生的选择,不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也不会不强制退出,大学生可根据意愿,自行选择办理退出手续或按市场租金签订租住合同。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承诺书;
3、身份证(二代),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
4、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民政部开的单身证明;未婚:未婚证明)
5、工作、收入、社保证明打工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社保证明;居住地社区开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收缴纳证明。退休人员还需提供:社保局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证明/原单位开的退休情况证明国家机关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在编人员:单位出收入证明。
6、住房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登记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地地址、有迁入情况的迁入前地址)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第三条所列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
2、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社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市、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分别报市、区房改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部门或社区并说明原由。
5、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查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6、市直单位职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购买区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2022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西安

1、申请人应该具备西安市的城镇户籍。 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应该低于政府制定的最新标准。 3、申请人的住房面积应该低于政府制定的最新标准,一般人均面积不可以低于17_。 4、申请人和申请人家庭成员在3年内出现房屋赠与或者转让行为的,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5、申请人的名下如果有商店、办公室、或者有相关的运行车辆的,不可以申请相应的住房。 6、申请人以及家庭成员的名下有价值超过一定数额的车辆的,也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7、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的或者参股的,资金超过15万元也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8、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出现离异状况或者出现再婚状况的,离异的时间应该满3年。 9、申请人的年

西安经适房申请条件2022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经济适用房标准:
(1)收入2730元/人月;
(2)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
(3)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也用房购买价格高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六个月;
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年满25周岁(经适房),年满22周岁(限价房),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