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了十几年还没办房产证怎么办

是可以办理的。需要你购房合同,付款票据。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本地住房情况证明,到本地房管,咨询办理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办理你姓名房产证手续,
如果是买的二手房,需要你找到原房主,凭双方证件和住房三证,去房管办理过户手续。

我国目前关于不动产的物权确立,是以登记为标准,如果买了房子但是没有办理房产的话,房主对房子的物权是不完整的,很容易产生纠纷,从而导致利益的受损,所以不动产买卖,建议必须办理房产证,过户等手续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办理房产证流程: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房主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三)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四)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五)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六)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七)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数据库——《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房产证

房产证办不下来怎么办理

首先,可能是开发商的原因。这种原因较为多见。比如有的开发商未交齐土地出让金,或者虽然交了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后取得了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在办理开发项目的产权时,不交齐出让金,开发项目的大产权是办理不下来的,开发商也就不能取得开发项目的大产权证。再如有的开发商为了筹措资金,将所开发的项目抵押给银行,以取得贷款,在未还清银行贷款之前,开发商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大产权证也应押在银行,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还有的开发商开发项目时超过了规划部门审核的用地规划,所以不能办理房产证。其次,业主的原因。业主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及时交纳应交的税费,或者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资料等,使得房产证办不下来。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但也存在。最后,也可能是房产管理部门的责任。由于办理房产证手续较为繁琐,而房地产管理部门因机构、人员、效率等原因,造成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当然这种情况并非普遍,只是个别现象。开发商原因造成房产证办不下来是较为常见的现象。为了避免开发商推诿责任,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最好与开发商明确约定,买受人(业主)委托出卖人(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对需要由买受人提供的资料及承担的税费,开发商应从房屋交付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时候办理房产证比较合适,如果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房产证的话有没有什么风险,自己能不能办理房产证,如果是长期办不了房产证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购房者十分关心,也不是很清楚,可也容易发生纠纷。所以购房者可以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咨询这些问题,也可以在办不了房产证的时候请律师帮忙解决。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子买了七八年了没有拿到房产证怎么办?合同是说18月拿房产证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是可以办的,需要带购房合同、付款票据、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本地住房情况证明,到本地房管,咨询办理缴纳契税,办理姓名房产证手续。如果合同违约,违约金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计算,一般不超过本金的20%,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只能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当事人都会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同时也会就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做出约定。如果没有按时拿到房产证,可以向开发商提出产权办理要求。还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也向媒体寻求帮助。也寻找同一项目相似情况业主,集体维权。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逾期办证的原因是复杂的,从目前来看,购房者迟迟拿不到房产证至少存在以下几种原因:1、出卖人的原因,例如出卖人没有缴清土地出让金等有关费用、在施工中擅自改变规划无法通过验收、办证工作拖延推托等;2、买受人的原因,例如买受人自己经过催促也不同意办证或拖延移交需要自己提供的办证资料等;3、合同外第三人的原因,例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测绘造成逾期、出卖人在约定期限内递交了办证资料而登记机关造成逾期等;4、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逾期。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开发商几年不办房产证怎么办

开发商几年不办房产证解决办法如下:
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当事人可以找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期限时间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日期或规定日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且购房人在购房合同约定的一年以上期限内仍不能取得产权证的,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起诉时可以携带合同,以及开发商不给房产证的证据资料。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房产证无法办理的解决方法

  房产证无法办理的处理方法

  首先,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遵从当事人的约定。其次,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房屋是否属于商品房进行分类处理:

  (一)如果房屋属于商品房

  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当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来确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也作出了与上条规定内容相一致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 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如果房产不是商品房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明确买受人与出卖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合同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出卖人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义务的履行,重点在于考察其开始去登记机关申请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这一行为。当然,申请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仅仅是出卖人履行办理房产证行为的开始而非结果,完成办理房产证即过户登记的完成方是合同的目的。如果由于出卖人原因在合理期间内不能完成产权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房产证无法办理的原因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1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1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1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17、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18、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

  房产证办理流程

  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