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之一不同意卖房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如果继承人一方不同意卖房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有物,然后通过法院判决对房屋进行作价分割或者对方给你50%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人之一不同意过户还能过户吗

1.继承人之一不同意过户,则不能过户。 2.法律规定,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3.协商不成的,可以由 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多人共有的房产,如果只要有一人不同意卖掉就没办法卖了吗?

是的,必须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果共有产权房屋一方要卖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是不能买卖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个人建议: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后者和对方签订一些合同,在卖的房产之后多分一些给对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因为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都为无权处分,处分人若不能证明其他共有人同意该处分行为的,就不能要求其他共有人接受该处分,其他共有人对该处分行为的同意包括明示和默示。
拓展资料:
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分配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资金数额及将来退出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义务;退出时由政府回购,购房者只能获得自己资产数额部分的变现,从而实现保障住房的封闭运行。
共有产权住房将为转换房地产调控方式起到积极作用。
共有产权住房有两个直接作用,一个是通过共有产权的方式,使得部分群众自己支付一部分钱解决住房问题;另一个是规范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制度,遏制在购置型的保障房里的牟利空间,使得买房子是解决住房问题,而非投机牟利。它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抑高房价。
共有产权住房上市交易,避免重蹈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出现的套利现象,就显得尤为重要。
与以往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不同,共有产权住房是一种有限产权住房。

共有房产一方不同意卖房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共有房产必须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卖,如果共有产权房屋一方要卖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是不能买卖的。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都为无权处分,处分人若不能证明其他共有人同意该处分行为的,就不能要求其他共有人接受该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二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一个继承人不同意过户怎么办

一个继承人不同意过户的人解决办法如下:
1、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2、房产继承人不配合过户的情况可以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人配合完成过户。
继承人之一不同意过户,则不能过户。法律规定,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遗产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