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死亡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法律分析: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已故人员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人去世后领取公积金需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并销户。法律依据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死亡后,继承人该如何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提取公积金,严格意义上来讲,其实是“继承公积金”。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如何继承公积金。在这里,综合一下有关规定以及现实中的做法,为题主说明一下如何继承(提取)。
职工去世,公积金是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的。但是,二十四条只是一个定性。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涉及到的部门包括: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所以我们沿用上述逻辑,可以把继承人提取公积金规整一下:
继承人代替职工提取公积金,要经过职工所在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这就涉及到第二个问题:继承人凭什么代替职工提取?——只能凭继承人确实是“继承人”。因为有继承权的人不一定只有一个,也不一定是最终继承的人。所以,必须要办理一个继承手续,证明提取人是继承人。按照上述推演,给出题主结论(可能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办理程序要求,不保证一定普适)。
当职工去世之后:去世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或子女)去职工单位,先对去世人的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可委托单位办理)。作用是公积金账户余额保全。办理继承凭证。这个凭证,常见的是《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目的是确定最终继承人。注意,有继承权的人,与最终继承的人,是两个不同概念。要做好思想准备:这个过程是最麻烦的。
最后,继承人拿着上述关于继承权的凭证,去职工单位,由单位出具一个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继承人拿着上述关于继承权的凭证和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