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买房后公积金断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公积金贷款 买房 , 公积金 断缴的处理方法是公积金贷款买房以后,只要在六个月内继续缴存公积金,那么就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如果长期断缴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重新评估用户的公积金贷款合同,可能会采取一些相关的措施。 一、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断缴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买房以后,只要在六个月内继续缴存公积金,那么就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如果长期断缴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重新评估用户的公积金贷款合同,可能会采取一些相关的措施。 二、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居住 身份证 明、 户口 薄;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 贷款 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借款人按时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无滞纳欠(缓)缴情况,且连续交纳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4)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其他资料,自筹资金支付的购房首期付款,达到规定比例; (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三、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居民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 买卖合同 5. 个人征信 6. 增值税 发票 7.买房已过户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四、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 我们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以后买房,那么公积金断缴是没有太多影响的, 借贷 关系已经形成,我们按时还款就可以了,其他的没有什么担心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 网 进行咨询。
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公积金断了有没有影响
公积金贷款之后公积金断了对于已经申请成功的公积金贷款是没有影响的,因为公积金贷款合同,一旦签订是不会轻易被终止的,只要贷款人每个月能按期还款,银行不会在乎你公积金账户里面到底有没有钱,个人公积金还有没有在继续缴纳。公积金贷款之后辞职或公积金停止甚至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并且也是不会影响贷款利率的,只是贷款人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不过当连续断交三个月,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利解除公积金贷款合同或者执行商业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先要责令交完欠下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话,就会被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
一、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 影响主要表现在这两个方面:
(1)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定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住房: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断交了怎么办
如果公积金断了怎么办?
1.公积金贷款前,公积金断了的话,要及时补缴,部分城市规定3个月内的补缴可以算作连续缴纳,但也要看具体城市规定。
2.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公积金断了的话,可能会导致公积金贷款审批不通过,要及时补缴并说明断缴原因。
3.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断了的话,只要在6个月以内继续缴存公积金,就不会影响到公积金贷款。而长期断交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重新评估用户的公积金贷款合同,然后采取利率上浮等措施。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1.公积金连续缴纳时间
很多地方城市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要连续缴满半年以上才能贷款。所以如果打算买房,要提前做准备,中途不要断缴公积金,以免影响你公积金贷款的正常申请,最好去公积金中心询问一下自己是否满足条件。
2.负债率太高
如果贷款人的负债率超过个人总收入的50%以上则比较危险,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会认为申请人的还款压力太大,一般情况下不会发放给申请人贷款。
3.个人征信非常重要
个人征信对房贷、车贷、信用卡的影响非常大,如果出现不良污点,会影响公积金贷款。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会给这种人发放贷款。
4.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限制
一般家庭只能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根据每个城市的情况不同,第一次的额度会相对于第二次买房的贷款额度要大,如果你用公积金贷款过两次的,就没有办法获得公积金贷款。
5.申请人年纪限制问题
公积金的贷款最长的年限不超过借款人的退休后5年。也就是男申请人年龄和贷款年限之和小于等65岁,女申请人年龄和贷款年限之和小于等60岁,这个决定了你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
6.按时还款
贷款者在成功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之后,应该按照约定在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同时,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不要因为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住房公积金断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1、其公积金可以续交,但前提是您找到了新的就职单位,并且与新单位产生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单位为会为您缴纳公积金。
2、我们从以前的单位发生工作调离时,公积金就暂停了,一定时间之后就会被冻结,不是个人来冻结的。只有新单位给您继续缴纳公积金之后才会被激活。也不能重新开户的,都得给原来的账户交纳。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进入新单位工作的,由原来的单位办理调入“暂存部”的手续,满两年未上岗的,满两年未参加工作的,职工可以凭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提取手续。
4、其以下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可以返还:职工离休、退休,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或者户口迁出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单位办理补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四联;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四份;
3、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时,需提供经社保部门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审批表、调令等材料,以证明职工的补缴时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如何续缴住房公积金
1、其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对公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2、当核心受理后,核心柜员将加盖业务受理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二、三联交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窗口办理补缴缴款。
以止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住房公积金可以续缴吗以及如何续缴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住房公积金我们在缴纳了一定的年限之后,在买房子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的贷款了,这种贷款的利率相对于一般的贷款是少很多的,中途如果中断了也可以申请续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住房公积金停交了房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积金断了住房贷款处理如下:已经获批的房贷不受影响,后续需要偿还的房贷当事人可以让新公司进行续交,或者按时向贷款卡中充钱由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费用,以此继续缴纳。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