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济南 公积金贷款 有等额本金还款法和 等额本息 还款法两种还款方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 贷款 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才可以申请 公积金 贷款。关于“济南公积金贷款怎么还款”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济南公积金贷款怎么还款 (1)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方法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递减法”。 (2)等额本息还款法。这种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分成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等额法”。 二、济南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 住房公积金 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 住房公积金贷款 ; 3、具有合法的 购房合同 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 棚户区改造 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等);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 质押 ,购买新建 商品房 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三、济南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对“济南公积金贷款怎么还款”的回答,现在很多人在购房时候多数会选择商业贷款购房,因为公积金贷款审核难度高,额度也不是特别高,如果购房者有住房公积金的话选择公积金贷款是比较划算的。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济南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普通自住住房。

(二)申请贷款时已达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期限。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最长年限和购房首付比例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家政策和本市实际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3、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手续。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保证资金安全。

4、受委托银行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受委托银行报送的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5、准予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6、职工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或者一次性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受委托银行不得收取违约金。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方法:1、网站查询
  济南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网站查询,通过互联网登陆济南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http://www.gjj.gov.cn/index.html),在网站首页右侧信息查询服务栏公积金账号查询处,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就能查询到账号信息。
  方法:2、电话查询
  济南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另一个方法就是拨打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查询,济南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号码是0531-12329。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3、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封存的,可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再与账户余额挂钩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取消账户缴存余额限制,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同时,贷款年限延后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目前,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低于90平方米商品房总房款的八成,具体房价以上年度的商品房均价核算。但是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不能低于申请人和共同还款人月工资的一半。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
  目前,职工在连续缴纳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异地缴纳等情形的在出示相关证明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合并计算。
  目前,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购房首付比例下调至两成;已经购买一套住房,但是购房贷款已经还清的再购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五成下调至三成。
  父母子女可进行“亲情提取”
  职工在购买自住房时,除了可以使用自己的公积金额度之外,还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后,可以提前相关账户的公积金,但是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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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贷款首付

法律主观:

济南 市 公积金贷款 需要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具有济南市城镇 常住户口 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关于“济南市 公积金 贷款怎么贷”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3、审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4、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5、送达,告知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成功,出具业务办结通知书。 二、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时间要求由 贷款 时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借款人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 购房合同 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济南地区范围内的 商品房 、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 房改房 及二手房; 6、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政策规定首付款比例的购房款; 7、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 质押 ,或由集资建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要由该单位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负责代扣代缴借款人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 三、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对“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的回答,目前最新的公积金贷款 买房 子利率分为两个档次,五年以上的按照3.25%执行,五年以下的则是2.75%。这个利率水平已经是非常低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第五条 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济南公积金冲还贷办理流程

为方便缴存职工利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实施细则》,职工可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办理:

一、业务办理条件
(一)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是指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不包括电力、济-钢、铁路公积金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偿还的贷款是指在公积金中心申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缴存职工包括所申请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里登记的参贷人员;冲还贷金额不计入缴存职工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及通过委托提取还贷协议提取的还款额度。
(三)缴存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为非冻结状态,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须为正常,没有逾期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五)本业务不得在所申请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办理。
二、办理时间及金额
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以办理一次冲还贷业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次申请冲还贷的金额不得低于该笔贷款当前12个月的还款额,需结清贷款的除外。
三、办理流程
1、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注册后,申请预约冲还贷业务。缴存职工根据系统显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参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选择待冲还的贷款,确定办理时间及地点,系统将预约号、办理时间及办理地点等信息以短信形式发至职工注册的手机号码。
2、缴存职工在预约时限内凭预约号持相关材料到预约的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经十路17165号;工作时间9:00至17:00)、天桥提取网点(济洛路127号建行天桥支行内;工作时间9:00至12:00、13:00至17:00)】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3、职工在工作日内可直接到以上两处提取服务网点办理冲还贷业务。
四、办理材料
该业务需本人办理。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其他参贷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缴存职工办理完毕冲还贷业务后,已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贷款尚未结清的,需按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计划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