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最低标准缴纳2022
2022年长沙五险最低缴费标准如下: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6%、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8.5%、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0.7%、0.3%;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不缴。
缴费基数:职工本人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超过300%的,按30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当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大于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时,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确定2021年度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5460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6380元,下限为3276元。
五险一金是国家强制性的,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公司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缴纳,因此每个人五险一金并不相同。除此之外,各地可能略有不同。
五险包括:
养老保险: 个人交纳8%,单位交纳22%;
医疗保险: 个人交纳2%,单位交纳10%;
失业保险: 个人交纳1%,单位交纳2%;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只由用人单位交纳,个人无需缴纳。
一金包括:
住房公积金: 个人和单位按相同比例交纳,比例为5一12%,由用人单位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长沙公积金最低标准缴纳
月最低缴存额为170元.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19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700元/月)。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5603元”计算,2020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00元。因此,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6400元,最低为1700元。
湖南省内铁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参照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上限进行缴存(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上限以每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公积金缴存调整文件为准)。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的请示)的复函》(湘建金函〔2019〕130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等相关规定,2020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经测算,2021年度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6336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70元。
二、执行期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度调整一次,各缴存单位应于2021年7月9日至9月30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
三、办理渠道
请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到所属管理部柜台办理。
各缴存单位应将《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中的信息与职工本人进行核对,并告知职工本人月缴存额核定情况。同时,按照核定后的月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调整工作,指定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按期认真完成调整工作。
(二)及时清理挂账。各缴存单位应与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认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账务,及时清理挂账。
(三)核准基础信息。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在调整前,应做好
单位信息个人信息的核对和完善工作。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必须核对清楚、录入准确完整。
(四)认真核定数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的核定涉及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缴存单位按要求认真核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及时变更信息。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基本信息有变更或与住房公积金系统内信息不一致的,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五、其他
(一)各缴存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各缴存单位认真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一式两份),并加善单位公章。
(三)各缴存单位提供《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洁册》《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等相关资料至中心名业务网点办理基数调整。
(四)为提高效率,节约办理时间,建议各缴存单位提前与中心业务网点预约办理时间,根据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通知分批分次办理调整。
(五)对于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的缴存单位,中心将暂停办理该单位网上业务大斤的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长沙公积金最高缴纳多少
长沙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28700元,最低为1930元;2022年度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6888元,最低为194元。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低缴存比例为5%,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22年最低月工资标准。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4805元”计算,2021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567元。因此,202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28700元,最低为1930元。
同时,《通知》明确,2022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经测算,2022年度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6888元,最低为194元。
长沙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
(1)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2)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长沙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
长沙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是158-5598元。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长沙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3293 元”计算,2018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74.4元。因此,2019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3323元。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x (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核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核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录用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核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管理核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名称、地址和职工姓名发生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由单位到管理核心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管理核心托管户管理。
第十七条 职工调动工作,原工作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和账户转移手续的,职工可直接向管理核心申请办理。
第十八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免交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提出申请,由管理核心审核,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期限为每次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当在期满之日前30日内按规定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未按规定缴存的,应当为职工补缴。
计算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时,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核心可依据有关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或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二条单位解散、撤销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同职工工资优先偿还。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应列入第1清偿顺序。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规定列支。
财政部门应当将本级财政供给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月、足额拨付给单位;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按月、足额拨付给管理核心。
长沙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
揭秘长沙市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长期不用不划算
找工作,除了问工资,一般还要问五险一金怎么交。因为你的生老病死住,全离不开它。但五险一金其实有一些你不知道的秘密。譬如养老保险交的多≠得的多;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等。
以下为您揭秘“五险一金”:1、长沙五险一金中的公积金比例
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8%,最高缴存比例为12%。住房公积金的月缴交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按市政府每年公布的比例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单位: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长沙五险一金中的社保比例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2%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生育保险:企业缴费比例0.7%,个人不缴费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0.5%,个人不缴费备注从3月1日起,湖南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从今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85%。从湖南省人社厅了解到,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10月1日起,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结存的统筹地区将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符合降费率条件的统筹地区应于9月底以前发布降低费率的实施方案
神马是五险一金:社保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揭秘五险一金骗局:你的钱是不是白交了
正规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解读五险一金的秘密。
1、长沙市养老保险:退休后你的消费水平也许不得不大幅下降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就是工作的人每个月从薪资中被扣掉一笔钱,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后可以从社保系统领养老金。
假如你22岁大学毕业,在“中国养老金发展指数”最高的北京工作,月均收入8000元(2011年北京月均工资4672元),单位代缴工资基数8000元。按照5%的固定增长率,你在退休(60岁)时月薪为4.86万元。而按照现行标准,你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为8624元。这相当于只有退休前工资的18%,并且低于全国平均基本消费支出。
2、长沙市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
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以上这些医疗费用,医保是不管的。
此外,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或被歹徒伤害,这些都不在医保范围内,只有在公安机关证明确实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才能由医保暂时核销。
医保在异地使用上也有诸多限制。在国内非居住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先就近住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长沙市领取失业金,必须先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
2)非自己主动辞职
然后就是一大堆手续要办:应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注意是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如果你户口在甘肃,而人在上海上班,就要千里迢迢回老家办。而按照目前的标准,大多数城市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多在几百元不等,基本不超过1000元,经济越落后的地区,能领的越少。钱不多,能领的时间也不长:失业之前累计缴费1年至5年的,最多领12个月;5年至10年的,最多领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多领24个月。
4、长沙市工伤保险:48小时生死线
6月19日,网络上出现一篇题为《未成年民工晚死1小时不算工亡逼人早死?》的网帖。该网帖称,湖南娄底籍17岁民工陈果,在东莞市石碣镇打工时重度中暑死亡。由于陈果在发病后第49小时去世,其家属时隔20天仍未能得到赔偿。
他们被告知,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陈果是发病后第49小时死的,不算工伤。
其实,关于工伤认定的纠纷和诉讼一直不断。不只是48小时生死线,要认定工伤,不是那么容易。
5、长沙市生育保险:必须有单位
生育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但是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很难享受到生育保险。因为生育险必须由单位统一缴费。也就是说,全职太太就无法有生育险。
生育险至少要缴费满一年以上才可享用。生完小孩后还要继续缴费,不交的话后期计划生育方面的福利就不能享受了。
6、长沙市住房公积金:长期不用不划算
很多人都知道,每个月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越多越好,将来买房子、装修都可以用得到。但是对于不买房子,或者短期内不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公积金就这么存在账户上,并不划算。
因为公积金中,当年缴纳的部分只能获得活期存款利率,而以往年度缴纳的资金,只能获得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在通胀加剧的情况下,显然不如自己用来投资,甚至不如银行一年期的定存。
现在,这些关于五险一金的小秘密,你都弄明白了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