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公证吗?

房子没有房产证 不可以公证。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不予公证。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不予公证。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不予公证。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不予公证。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公证。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不予公证。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不予公证。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不予公证。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不予公证。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能公证吗?

无房产证的房屋,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进行公证,但只能对该交易行为进行公证,不能对房屋权属转移进行公证。房产的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标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产不允许进行交易、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能做公证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只有购房合同,而没有房产证的,那么该购房者不能做房产公证。因为要想进行房地产公证,必须要有齐备的公证材料。房产证在房产公证时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那么公证机构不会为其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房子无房产证能否公证

您好,关于“无房产证的房子能否公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房子没有房产证不可以公证,公证机构不受理一下房产公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八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无房产证可以办理公证吗?

无房产证不能办理公证,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被允许进行交易的。房产的买卖以办理了权属的转移登记为标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会保护不能过户的房屋的产权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交易风险较大,在购买或出售时应谨慎;如果要交易这一类型的房产,双方应对房产进行详细了解,对于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要有明确的认知,对不能按期取得产权证的可能要有预期;对购买者而言,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款;
二是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