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经本人授权可以代办。代办提取公积金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委托授权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到受托银行支用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可以委托别人提取吗?
有交公积金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公积金是可以领取或转移的,比如你跳槽到了另一个城市后,需要将原来的公积金提取出来或者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点,但是又没有时间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能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呢?答案是可以的,只需做好委托书公证即可!具体如下: 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积金委托是指委托他人办理名下公积金的相关事宜。 申办公积金委托公证所需资料如下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受托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提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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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机关企业的单位,给员工的待遇都是非常不错的,其中一项是为在职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而其中的一金全名为住房公积金,它主要是用于住房需求的解决,也可以取出。那么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提取吗?可以代为办理吗?如果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呢?
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不是一定需要本人提取的,如果职工本人没有时间去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的。但是需要提供以下这些材料:1、委托人需要写份委托书给受托人,受托人需要是配偶或者是直系亲属;2、持有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3、如果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那么代理人还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当我们在原公司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但是首先需要向自己所在公司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填写各项申请书后,到公司的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再带相关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到公积金办理提取。
待办理者到公积金中心还需要填写一些相关的资料,有关部门也会将申请交到下一个部门进行审核办理,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之后,交给公积金中心的领导审核。 经过批准之后会出具取款用的支票,到时候申请者就可以凭借本支票去相关的银行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手续,通常在办理手续后3-5个工作日后,资金就会转到个人账户。
编辑总结: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住房公积金不一定需要本人去提取,但是在提取公积金的话就要注意按照流程来进行办理,要注意准备好个人的材料,最好在提取的时候提咨询下当地的相关部门,这样办理起来会更加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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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需要什么资料?
公积金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家庭用户成员、单位人员办理。 (1)、委托配偶办理的,需提供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结婚证、职工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租房公积金必须转移到职工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内。 (2)委托家庭同户成员办理的,需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职工本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家庭同户关系的户口簿、职工本人缴存银行卡或存折。提取租房公积金必须转移到职工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内。 (3)委托单位人员办理的,需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单位盖章证实的职工本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对公账户信息。提取公积金必须转移到单位对公账户内。取住房公积金可以代办吗
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允许别人代取的,特殊情况下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让别人代取。但是为了方便职工进一步优化服务,允许以下三种代支行为:
1、允许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积金。由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款项只能拨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2、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提取,代办人又不是直系亲属或无法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
3、除上述两种情况,缴存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