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苏州需要什么条件

落户苏州的条件有三种,包括房产落户、积分落户以及人才引进落户,具体内容如下:
1、购房落户: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积分落户:苏州落户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苏州积分落户操作十分复杂,且门槛比较高。每年苏州积分落户准入名额不到3000人,并且,综合近两年苏州积分落户情况来看,基本上700分以上是比较保险的分数。
3、人才引进落户: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所需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接收单位盖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及《户口迁移证》、《户口登记表》等。
户口迁移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等。之后需要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再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之后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会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最后需要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法律依据
《苏州市人才落户办事指南——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
[办理条件]
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
[所需材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接收单位盖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
3.《户口迁移证》、《户口登记表》等

苏州积分落户条件

申请条件:1.纳入积分管理: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2020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补充证明途径为: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2.在市区范围内拥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公有产权房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共有产权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业用房不得申请迁移。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以上一年苏州市住建部门公布数据为准(目前标准为人均18平方米以上)。申请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居住证原件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5.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6.其他加分材料请尽量提供。
3、申请流程:1、申请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其居住地区、街道(镇)积分管理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2、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次统一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入户指标数”和下半年“入户指标数;3、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公安部门确认后,在苏州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应于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5、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法律依据】
根据《苏州积分落户条件明细表》苏州积分落户条件:1、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①持现居住地居住证②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③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④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2、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①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②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③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④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苏州如何申请积分落户?有什么准入条件?

苏州如何申请积分落户?有什么准入条件?2023年积分申请所需材料和计分标准与2019年相比有部分调整,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及时了解最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申请条件: 1.纳入积分管理 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2023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补充证明途径为: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2.在市区范围内拥合法稳

入户苏州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苏州落户条件有,房产落户、积分落户以及人才引进落户三种主要落户方式。
1、购房落户: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积分落户:苏州落户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苏州积分落户操作十分复杂,且门槛比较高。每年苏州积分落户准入名额不到3000人,并且,综合近两年苏州积分落户情况来看,基本上700分以上是比较保险的分数。
3、人才引进落户:通过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基本一个月左右就能把户口落到苏州。应届毕业生,户口是学校集体户的,毕业后可直接落入苏州集体户,进行三方协议的签署,同时缴纳社保,需要有社保记录。(包括: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

苏州积分入户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