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有规定吗

提前时间见下面:
.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且不超过月实际支付的租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有规定吗?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间,一般没什么特殊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会对提取时间进行具体限制,只要职工符合提取条件,那随时都可以去申请提取。当然,去网点提取得在营业时间去才行。
而大家需要注意,虽然提取时间并没有限制,但每次提取间隔的时间,或者说提取次数恐怕会有相关规定、限制。
比如若是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话,那一般每年可以提取一次;而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
还有,无房户为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每年也可以提取一次。因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或者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贫困的,可以每月提取一次。(各地区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具体可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购房提取公积金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限制时间。但是缴了首付之后最晚需要在90天内办理公积金贷款,而且申请公积金贷款到申请成功再到放款,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建议预留一个月的时间,否则一旦错过了最晚时间,开发商可能会取消买房者的资格,或者是需要缴纳逾期的罚款,其实缴了首付之后,买房者应该立即去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在缴首付之前先去咨询下,看自己是否能够申请成功。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规定:
1、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及非本市户口职工调离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不受时间限制,可以随时提取。
2、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两年后提取。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和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应在行为发生后,一年内办理,逾期不予收理。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规定: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截止售房单位最后开具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税务收据或者行政事业怀收费统一票据)所载明的时间。
2、购买私产住房的:截止到《房屋契税证》所载明的时间。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在截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明的时间。
4、大修自住住房的:截止到房屋鉴定证明所载明的时间。
5、提前还清住房贷款的:截止到银行出具的最后一次贷款清偿凭证所载明的时间。
公积金申请条件有哪些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请问公积金提取时间有限制吗

住房公积金一般都是每年取1-2次,而且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70%的余额,目前很多地区都是一年取一次。但是按照每个地方的情况不同,地区不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也不尽相同。参照天津为例,不同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不同。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天津市对职工出现其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作出新规定。从2018年9月1日起,有三种情况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前提是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应未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就是职工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或终止合同关系,只要住房公积金账户达到半年及以上的,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余额。还有就是纳入低保的,但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本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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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限制是多久

住房公积金提取没有时间限制,只有限制条件。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以上情形方可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