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以下手续:
1、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2、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3、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4、除赠与外,房产证更名也可以以二手房买卖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产证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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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亲属之间进行房产继承、二手房买卖的时候都会涉及到房产证的变更。但是,在房产证变更的过程中,如果你所准备的材料不齐全,就会引起一系列的麻烦。那么,房产证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房产证变更如何办理呢?其实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无数人,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摸索答案吧!
一、房产证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竣工验收备案书(原件和复印件)。
5、新建房屋门牌编号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和附图(原件和复印件)。
7、完税凭证(自建自用房屋提供)。
8、关于注销房屋产籍的批复或无拆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房产证变更如何办理?
1、如果房产变更没有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就必须将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以及其它条款注明清楚,并且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卖方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都必须到场。
2、当你们准备好了相关的材料之后,就要去房产局,填写存量合同以及表格,需要注意的是存量合同上的金额必须与签订合同中的金额保持一样。当你把所有的材料都交给了房产局之后,就会拿到一个回执单,接下来只需按照回执单上面规定的日期内缴纳税金,当税金缴纳清楚之后你就可以拿到新的房产证了。
编辑总结:上文给大家介绍了房产证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房产证变更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给到大家一些小小的帮助。如需探索更多关于房产证变更的相关内容,就可以继续锁定我们的网站,后续内容一定会更加精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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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改名字需要带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书、双方身份证件、婚姻情况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等。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