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购房合同上只有老公的名字,现在办房产证想加上我的名字,可以吗,如何办理?
结婚前买的房子购房合同上只有老公的名字,现在办房产证想加上你的名字,不可以,因为当时买房合同只有老公名字,不过办房产证以后可以,凭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去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双方同意签字就行,希望对你有帮助。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麻烦吗?
1、一般来说,在房产证上加名大概需要几千元的手续费(包括登记费、印花税以及契税等);如果是夫妻关系,可凭结婚证办理加名手续,且这笔费用可适当减免(具体规定各地有差别,可到当地房产局咨询)。 即:如果贷款目前已经还清,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男方个人的,若要在房产证中加上你的名字,那么该行为会当被认定是对于婚前财产的赠与,所以应依据赠予标的价值收取相应契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印花税等。可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如果贷款目前尚未还清,而且目前你参与了还贷,这栋房子将属于你们夫妇的共同财产。 即:虽然之前男方付了首期,但之后女方也帮助还款,拿到新房后,在办理三证以我男朋友婚前买了房子,房产证只写他的名字,婚后可以加我的名字吗?
1、可以。但婚后为你在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必须得到男方同意,且该房产已取得房产证;
2、在房产证上为你加名后,该房产就属你们夫妻共有财产。
对房产的共有方式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加名时不注明共有份额时,则该房产属于你们共同共有,双方各占一半,你所占份额相当于男方赠与给你;
3、为配偶加名不麻烦,手续很简单,带上原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等,双方共同到房产中心申请变更登记即可。
需要的费用:登记费及工本费100元左右、权证印花税5元即可。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一时间引起热议。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
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
有人认为,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
还有人认为,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
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
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前房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麻烦吗?
房产证加名分三种情况:1、无房贷加直系亲属名字的,业主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2、有贷款加直系亲属名字的,业主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再去房屋交易中心办理;3、房产证加非直系亲属名字的,则按照房屋买卖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