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公摊面积一般是多少

写字楼公摊面积其实并没有国家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写字楼,公摊面积也会有一定的差异性:

1、如果没有地下设备房以及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写字楼的公摊面积在10%~15%之间。

2、带电梯的写字楼,公摊面积在15%~20%之间。

3、如果是高层写字楼,那么公摊面积会更高一些,在20%~25%左右。

4、如果是有双电梯或是有地下车库的写字楼公摊面积在25%左右。

写字楼的公摊面积通常包括大堂,走廊,楼梯间,电梯机房,水泵房,值班警卫室等等,同时还包括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以及物业管理用房等等。

在购买写字楼的时候,保持合理的公摊就可以,比如15%-25%之内的公摊就可以,不要买公摊过大或者是过小的写字楼,因为公摊过小,在使用的时候会有拥挤感,而且很不便利,如果公摊过大,那么可能花相应的钱获得的使用面积会比较少一些,虽然舒适度提升了,但是价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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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公摊面积国家标准

法律分析:1、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写字楼的公摊面积在在10%-15%之间;2、带电梯的写字楼公摊面积在15%-20%之间;高层相对更高一些,在20%-25%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写字楼公摊面积30%违法

法律分析:1、写字楼公摊面积是多少国家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写字楼的公摊面积在10%-15%之间。

2、带电梯的写字楼公摊面积在15%-20%之间。

3、高层相对更高一些,在20%-25%左右。

4、有双电梯、地下车库,而楼体宽度、公共走道等面积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划分。房源面积公摊则控制在25%左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仁怀国酒城创盟中心写字楼公摊面积多少

仁怀国酒城创盟中心写字楼公摊面积20%。仁怀国酒城创盟中心写字楼有双电梯、地下车库,而楼体宽度、公共走道等面积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划分。面积公摊控制在20%左右。

国家标准的写字楼公摊面积怎么计算

写字楼是属于商业性质,是专门供商业办公楼使用,严格来说,写字楼是不能够住人的,这个使用性质通常也会在土地证上标明的,这是房屋的房产证上有明确注明的。那么国家对于写字楼的公摊面积有什么规定标准吗?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写字楼公摊面积国家标准。

写字楼公摊面积国家标准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就是写字楼各套(单元)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了,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是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其中,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就是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了,并应扣除整栋楼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

相关规定

1、建设部在1995年9月8日建房1995【517】号发布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并在1995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整个文件的第一条就是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来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2、第二条就是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的规定,而第五条便是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购买的单元内建筑面积或套内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并且写字楼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用住房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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