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证怎么办理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由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证;

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权证明材料等;

3、受理后,实地测量、调查;

4、符合条件的,登记造册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办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及流程

办理土地证需要的资料与流程如下: 申请人应当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款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农村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办理流程如下: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无异议则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八条 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时,该用益物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经设立的地役权。

农村集体土地证怎么办理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首先向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无异议发布公告;公告7日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材料归档、颁发证书。
【法律依据】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八条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

农村自建房怎样办理土地证

农村自建房土地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材料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签字。
8、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