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该如何办理手续?

一、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

2、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二、房地产抵押的基本条件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

同时,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3)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房地产;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

(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扩展资料: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房屋一经设定抵押权,原房屋业主仍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只是这种权利受到限制。

所以仍然可以买卖、出租。实际上,抵押房屋的转让、出租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权利,该房仍然是抵押权的标的物,抵押权人的任何权利都未受到侵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抵押

房产抵押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办理房屋抵押,申请人和银行都要做好相关的准备,一般来说双方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二、申请人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

三、申请人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具体包括: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这里需要注意,未婚需出具未婚证,离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证,户口薄。)

(3)借款人单位出具半年内收入证明或当地纳税证,房屋产权证。

四、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的额度。

五、银行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核对原件。

留复印件(身份证3份,其他1份),单身证明(未婚或离婚)需要留原件,房证、土地证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并准备复印件1份,工资证明留原件。

六、银行审批通过后与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7)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通常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为:

个人消费贷款一般是等额本息还款,15年贷款期限。

个人经营性贷款分为等额本息和先息后本两种。

贷款期限分别为15年和1年。当在规定的年限内还清贷款本息后,就办理撤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