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吗

法律分析:结婚后房产证上是可以加名字的。婚后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视为对该房产份额的赠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加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房屋的产权人和加产权人都要到场。

2、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征收契税。因此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后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吗

法律分析:可以。婚后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视为对该房产份额的赠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吗

可以。婚后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视为对该房产份额的赠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后房产证可以加老婆名字吗

法律分析:结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1、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满足的条件:先要确定的就是该房产是否已经存在抵押贷款的现象,或者是当前正在交房贷,如果有抵押的话,就不能够对该产权进行任何的操作,加名字也是不能进行。

2、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需要的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分别带正本及复印件。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加名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吗

结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之后,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离婚,配偶也有权要求分割此套房产。对于一方的个人房产,个人有权进行处置。在结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前提是必须要经过产权一方的同意。双方当事人需要带着相关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到产权变更窗口申请办理增加就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
1、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
2、买卖双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3、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4、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
5、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