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像 公租房 、 廉租房 、安居房等房屋都属于保障性住房,越来越多的人会去申请保障性住房,主要是因为它们的价格比普通的房屋便宜太多了。经济越发达、房价越高的城市里,对于保障性住房需求就会越迫切,当地政府也会建造许多的保障性住房,比如 深圳 。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 赡养 、 抚养 或 扶养 关系。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第四条 住房保障以具有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为基本保障对象,以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或者货币补贴等方式予以保障。其中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属社会救助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以提供廉租住房或者货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2022年

一、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2022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本地区户籍)如果家庭成员有因为就学(不含留学)或者服兵役户籍被牵走的该成员也认为是本市户籍。
2、家庭成员之间具有合法的赡养和抚养关系。
3、对于安置军休干部、重点引进高级人才,这类人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不受经济收入规定,资产限制等条件舒服,而由政府另行规定。
4、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提出申请前两年收入都低于本市(本地区)最低收入,而低收入标准是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调整的。
5、家庭成员在本市不得有任何房产或者土地产权。
6、家庭财产(包括现金、不动产、经营资产等等)在提出申请前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而该限制金额的多少也是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规定的。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五条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管理;负责提供区住房保障情况。
第六条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部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研究审议人才安居有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
二、2022年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像公租房、廉租房、安居房等房屋都属于保障性住房,越来越多的人会去申请保障性住房,主要是因为它们的价格比普通的房屋便宜太多了。经济越发达、房价越高的城市里,对于保障性住房需求就会越迫切,当地政府也会建造许多的保障性住房,比如深圳。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第四条住房保障以具有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为基本保障对象,以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或者货币补贴等方式予以保障。其中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属社会救助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以提供廉租住房或者货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
三、保障房有哪些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深圳房价在一线城市中是排名前三的,价格非常高,因此很多人在申请买房会比较关注保障性住房,但是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比较严格,那么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人才安居政策中规定的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本科及以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因违法行为被终止发放购房补贴的,视为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且只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父母未离异的,不得单独一方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1、进入住建局保障性住房轮候页面进行申请。
2、根据自身家庭实际情况申报信息。填报完成后通过系统排查,即可在系统预约受理点及受理时间内,自行打印申请表;未通过系统排查,系统会提示不通过原因。
3、按照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递交材料。
4、符合受理要求的,会收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则会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工作人员会告知补正材料。
5、等候官网公示审核结果。

深圳廉租房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1、申请人必须具有 深圳 市户籍,且年龄大于23周岁。 2、申请人需有深圳 社会保险 (包括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且积累缴费满3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后补缴的社会保险的时间不可以纳入积累缴费时间。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没有买过政策性的住房,且没有享受过 购房 补贴政策,在深圳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深圳转让过或者因 离婚 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深圳还没有租住所有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深圳当地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 后,需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 、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客观: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第四条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各地可以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统一轮候配租。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要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深圳市保障房如何申请,都有什么限制条件

深圳市保障房申请方式:

一、申请方式:

1、百度搜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建局”。

2、点击“业务主题”,选择“住房保障服务”。

3、选择“认购申请”。

4、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证登录平台进行办理,不是本地居民需要进行各项实名认证。

二、申请条件: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政策: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

第五十一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或者租房补贴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三万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一万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十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三万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第五十三条主管部门查明有关当事人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障性住房或者货币补贴的,应当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买卖合同、货币补贴协议或者责令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单位解除买卖合同,收回保障性住房或者补贴资金,除按照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加处一倍罚款,同时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补收入住期间的租金或者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补收补贴资金的利息。

第五十四条有关当事人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罚款。

有关当事人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项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主管部门自该合同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