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需要的手续一般如下:

1、收集与房屋过户有关的材料。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身份关系证明等。

2、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并且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符合过户条件的,30日内完成登记。

3、相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房产继承的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后,要办理过户登记的,主要有两个手续,收集与房屋过户有关的材料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老人留下的房产子女如何继承过户

法律分析: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

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

3、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4、取得了上述的证明之后,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则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明,父母的死亡证、房产证等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5、继承房产所涉及到的房产过户与咱们其他情况涉及到的房产过户一样,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而这个税费的很多税种收取都是与房屋的价格有关的,因此,咱们还需要做房屋的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这个评估报告需要提交给房管。

6、缴纳完税费之后,咱们就可以再次来到房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办理的手续:

①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②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③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④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⑤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扩展资料:

需要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房屋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继承登记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房产继承

多子女继承房产过户

法律分析:如果有遗嘱,一般很少会有争议,即使有争议,也可由法院按照遗嘱进行判决。当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时,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按同等比例划分,丧失生活能力和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较多的子女可以发多分。当然,如果众兄弟姐妹能够协商一致,也可根据协商结果分别按比例继承。

房产继承过户首先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其次,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房产证里面没有做限制人数.百分之百的房产权分配给登记人数给占百分之多少自行分配.但拥有产权人必须全部到场签字。房产证上也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过户的最新规定

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继承房产的人必须是法定的继承人,继承人必须依法取得遗产,被继承人的合法的财产才可以被继承,继承需要的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开始继承,继承权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变为既得权。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遗产继承的有效期最长是20年。在有效期之内,被继承人需要在期限内,进行手续的办理和过户手续。自继承人知道或应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来计算,诉讼的期限是二年。如果某继承人独占父母遗产,其他继承人已经知道,两年内不起诉,那么遗产为独占的某继承人所有。如果某继承人独占父母遗产超过20年,不管别人是否知道,遗产都归他所有。当然,在遗产归属明确后,过户手续还是要做,从而使遗产的所有权转移得到确认,以防止意外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