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国家补偿标准
危房改造国家补偿标准如下:
1、农户拆迁楼房补贴3300元每平米;
2、预制砖结构补贴2800元每平米;
3、砖瓦房补贴2400元每平米,草房补贴1900元每平米;
4、农村困难户,一级危房补贴5000元;二级危房补贴3000元;三级危房补贴2000元。
危房合法强拆的程序是
1、受理申请;
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状况;
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签发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危房改造补偿标准
危房改造国家补贴每户大概在3000-40000元左右。
危房改造国家是按照分类进行补助的,不同人群的补助标准是不一样的。实施差异化危改补助政策,将补助标准分成3000元至4万元多档,切实避免普惠制和平均主义。优先支持特困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开展重点帮扶,将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包括残疾孤儿)、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失独、自然灾害等特困家庭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对象补助标准最高可达到4万元。
危房改造意义:
危房改造工作是党和国家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让广大群众分享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伟大成果的新的举措。
有效地改善了人民居住条件。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工作,居民住上安全、实用的房子,实现群众祖祖辈辈的安居梦想。从此以后,这些相对贫困的群众再也不用为突发性的自然灾害而担惊受怕,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保障。
法律依据:
1、《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2、《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地方(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农村危房改造(含农房抗震改造,下同)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期内,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转移支付资金。
补助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期满前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延续补助政策及延续期限。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法律分析: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为:低保户农村危房改造标准为每套新房补助1.5万元。对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试点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000元。农村贫困户一级危房补助:5000元,二级:3000元,三级:2000元。农村贫困户申请一级危房补助:1万元,2级:3000元,3级: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房改造补助》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7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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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国家补偿标准
危房改造国家补偿标准如下:
农村困难户:一级危房补贴5000元;二级危房补贴3000元;三级危房补贴2000元。
农村贫困户:一级危房补贴10000元;二级危房补贴3000元;三级危房补贴2000元。
农村五保户:一级危房改造补贴20000元;二级危房改造补贴5000元;三级危房改造补贴3000元。
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能够请求危房改造补助:一级危房可获补贴10000元;二级危房可获补贴3000元;三级危房可获补贴2000元。
危房改造申请方式如下:
1、由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如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自愿向村民委提出书面申请;
2、由村民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将有关材料上报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以下简称镇危改办);
3、由镇危改办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危改办审批;
4、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根据其危房状况及改造方式,核定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危房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依据其申请危房的人群类型以及危房的登记来确定的,其中五保户的一级、二级、三级危房,户均补助依次为2万元、0.5万元、0.3万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依次为2万元、1万元以及0.5万元,三者的二级危房补助均为0.3万元,三级危房补助为0.2万元。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