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那个地方可以提住房公积金
乌鲁木齐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在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 依据《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乌鲁木齐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才能够提取公积金?
乌鲁木齐呀,要是想提取,应该是能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证明在哪里开?
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需要根据所在城市的规定去办理申请,申请材料有:单位书面申请、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最新一期社会保险结算表;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薪金发放明细等,具体以城市规定为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开具办法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国管分核心直接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1)个人住房公积金曾在国管分核心缴存,现已转移到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证明其以前年度在国管分核心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 (2)主申请人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我是昌吉的公积金 想在乌鲁木齐买房不知道可以吗?如果需要什么样的资料?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使用 因为全国部分地区有鼓励政策;在限定的区域范围内可以异地使用 据介绍,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申请异地购房贷款的,借款人须用本地已有的合法房产,或者第三者合法房产为抵担保。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昌吉管理部 0994 2525217 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09年元月1号起,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这次调整的最大亮点是允许异地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商贷置换公积金贷款。 乌昌一体化了 应该和乌鲁木齐差不多 最权威的你还是电话咨询一下吧 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991 2324232住房公积金在乌鲁木齐应该怎么去提取呀?
乌鲁木齐公积金提取步骤: 1、职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管理部门领取《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后,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按要求填写并签章。 2、职工持《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审核。 3、经分中心、各区管理部审核通过后,职工持审核合格资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或转帐手续。 提取所携带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配偶方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3、《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提取时间: 1、一个